<p class="ql-block">为了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全体家长的法律法规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5月11日通辽市蒙古族小学三年四班积极开展家长素养提升工程——《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解读活动。</p> <p class="ql-block">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p> <p class="ql-block">本次学习主要通过两个章节进行学习</p> <ol><li>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li><li>什么是家庭教育</li><li>根本任务</li><li>应当符合的要求</li><li>家庭责任</li><li>家庭教育六大内容</li><li>家庭教育九大方法</li><li>学习提升</li><li>共同促进</li><li>依法履职</li><li>科学减负</li><li>拒绝暴力</li></ol> <p class="ql-block">第二章节主要通过六个内容进行学习</p> <p class="ql-block">教师和家长共同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条文,从立法的指导思想、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全体家长明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明确了家长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家校社共育的重要地位以及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就是在法治轨道上落实教育“双减”政策的具体行动等重要内容</p> <p class="ql-block">通过本次培训和学习,家长充分意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辽市蒙古族学校三年四班老师与家长会以此次活动为起点,持续深入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落地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教育水平,坚守初心,家校携手,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增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p> <p class="ql-block">“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为让全体家长也知法、懂法,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p> <p class="ql-block">通过学习家长们纷纷表示,“父为子纲”的时代一去不返,以后要“依法带娃”,牢固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家风家教熏陶孩子,以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孩子,为孩子营建良好、和谐、温馨的家庭教育环境,与学校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p> <p class="ql-block">以下是认真学习的家长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