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镇巴中学历史学科组成员 周毅</b></p> <p class="ql-block"> 从材料来看,巴黎公社实行了民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利,符合书上所讲“公社委员和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在任职期间,接受选民监督,随时可以撤换”的内容。A“广泛的权利”范畴过大,超过了材料中监督权的范围;B直接民主、D工农群众中的“农”皆不符合所学。</p><p class="ql-block"> 但C选项中,主权在民是启蒙思想家洛克、卢梭的思想主张中都明确提出过,属于启蒙思想,启蒙运动是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而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尝试,它是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从这点来看“主权在民”在阶级上,所指对象是不一致的。因此,本题在讲解的时候只能给学生说明,C选项在主权在民上加了双引号,说明更关注于其保障民权的含义,而脱离了阶级限制的前提。</p> <p class="ql-block"> A、组织工人罢工在1900年《火星报》创办以前俄国就已经在组织,且罢工斗争往往都是都涉及经济权利的争取,程度比较轻,但材料涉及建立民主共和国,属于剧烈的政权更迭,结合所学俄国政权更迭 是通过革命手段完成的,所以排除。C、俄国无产阶级政党反对继续参加一战,因此不符合所学排除。</p><p class="ql-block"> B指十月革命、D指二月革命。首先材料中用“社会民主工党”这一词在1915年这个时间点上用,虽然正确,但从所学上看,超出书本内容,书本上统一讲“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宣告了布尔什维克党的诞生”,因此按照所学来看,最好把题干“社会民主工党”改成“布尔什维克党”,从材料“民主革命任务和建立民主共和国”两个点看,属于“二月革命”的性质和内容。“实现八小时工作制和没收地主土地”,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1917年11月7日颁布《土地法令》 ,于1917年11月11日颁布了《关于8小时工作制》的法令,这两大任务才实现。材料问题是“三大任务率先实现”,按照这一意思理解是三大任务都实现,那这样看B对,但参考答案选D,它是从革命性质和内容的角度分析出来的,但很显然这一道题用在考试并不好。</p> <p class="ql-block"> C、D两项错误明显,布雷顿森林体系1973年崩溃;“不结盟”的表面意思是不与美国和苏联的任何一方结盟。从材料意思看看,80年代发展中国家要加强经济联合,推动自身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A项区域集团化发展,首先不结盟运动在属性上是政治组织,不是区域经济组织,但材料中不结盟运动内部国家加强经济联合,对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有没有推动作用呢?绝对是有的。B、冲击了美苏两极格局,不结盟运动确实有这一作用,但材料中侧重于80年代发展中国家加强经济联合,推动自身经济发展,它与两级格局下霸权主义、世界和平遭受威胁等主要表现,并不相符。因此答案选B也是不严谨的。</p> <p class="ql-block"> 该题答案选“井田制下土地公有制”选项没有问题,但是书上对井田制的描述内容很少,只说了“商周时代实行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际归国王所有”。在结合资料对井田制特点进行拓展,讲了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周时期,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诸侯、卿大夫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并支配所有的劳动产品这几个特点,材料所考井田制内容,超出了书本所学范围。</p><p class="ql-block"> 材料所考内容是商周时期八家为井而有公田,实行助法的系统,助法即藉法,是民众出力役以耕公田的一种方法。该方法的实际操作是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农民自耕私田以维持生计,共耕公田以提供剩余劳动产品由贵族剥削。这种赋税制度以井田制下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前提条件,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这也就是说材料虽然有“私田”的说法,但“私田”不归庶民私有,而同样归周王所有。材料中用了“自耕农”这样的提法,自耕农是以小块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单个家庭为经济单位,从事耕织相结合的个体农业劳动的农户。可见材料在此处存在一处问题,既然材料中的“私田”并非私有,怎么会涉及自耕农。</p><p class="ql-block"> 同时西周还实行了九夫为井而无公田的彻法。周朝彻法是在助法八家为井之制基础上,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彻法是西周春秋时代推行于王畿和各诸侯国的一种普遍性的赋税制度,不排除贡、助两法并存的表现。</p> <p class="ql-block"> 从材料内容看,考察了明代农业领域的资本主义萌芽。但明清两代,尽管在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上的封建束缚有了松弛,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却极稀微。据查证主要是在某些经济作物中、在新垦区以及在富裕棚民中,有了一些雇工经营。力农致富的人家曾不断涌出,但他们也不断地转化为新的地主和旧式富农。这种旧式富农以至佃富农,到底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是小业主经济,现在史学研究还没有完全定论。因此,材料角度选择在明清时期农业领域的资本主义萌芽,自身就有一些不可取。</p><p class="ql-block"> 其次,就是雇佣关系的考察,从含义上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仅以有雇人生产的现象就判断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显然也是草率的,以关于唐代私营手工业作坊发展的典型代表何明远为例,“定州何明远家有绫机五百张”傅筑夫先生就认为,“何明远是一个资本所有者,即拥有五百张绫机的大作坊所有者,也就是说何明远是一个资本家”。按照正常思考,拥有如此大规模的绫机,必定会发生雇人生产的现象,但难道唐代中期就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了吗?这显然是没有,那如何来解释“何明远有绫机五百张的现象”,在历史解释里面,史料从安禄山控制河北地区时鼓励与“胡商”交易的特殊情况下出现的,是藩镇对工商业利润的追求的直接结果,并与何明远为三驿官吏有关,从这些角度分析得出,唐代何明远的经营情况不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那也就是说真正在判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不能完全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判断标准。</p><p class="ql-block"> 历史试题出题本身具有一定难度性,但试题紧扣所学和考纲,并减少有分歧的史实在材料中的出现,这些基本要求还是要坚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