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大队提请政府积极推动各镇建立消防所

蓝山

<p class="ql-block">  为切实加强各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防范化解城中村、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着力改变镇一级消防工作监管弱化的实际情况。5月6日,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县9个镇印发《关于各镇建立消防所的通知》,建立健全镇消防安全组织,确保实现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提升。</p> <p class="ql-block">  《通知》明确了建设标准,运行机制和消防所工作职能,从办公场地、办公设施、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消防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镇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设立消防所是夯实基层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尽快完成消防所建设任务,切实推动消防所实体化运行,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长效机制。</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岐山大队将以此文件为依据,督促各镇消防所建设及实体化运行进度,指导各镇消防所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协助各所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各镇消防所的建立,能有效解决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短缺的现实难题,提升基层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和火灾防控能力,打通了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消防安全环境。</p><p class="ql-block"> 拟稿:曹博娟</p><p class="ql-block"> 初审:吴镭</p><p class="ql-block"> 终审:魏利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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