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沔阳地委、沔阳专区驻新堤市的岁月

州国王储

<p class="ql-block">  当今的洪湖很少有人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新堤曾与荆州、宜昌、襄阳一样,是地级政府行政机关所在地。在洪湖建制七十一周年之际,回顾这段难忘的历史。</p> <p class="ql-block">  淮海战役胜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乘胜向南推进,1949年初夏,中国人民解放军襄南军分区部队包围了新堤,当时作为沔阳县城的新堤巳成为一座孤城,沔阳县长刘鲲生与新堤各界人士商议,多次派人与中国人民解放军襄南军分区联系,洽谈决定起义投诚,</p> <p class="ql-block">  1949年5月16日,他率领县自卫团800多人缴枪投降,1949年5月19日凌晨、江汉军区襄南军分区独立第十团团长郑怀远部进驻新堤郊区杨家嘴,新堤各界派代表乘船到此迎接人民解放军。清晨、第十团进入新堤市、受到全市人民盛况空前的热烈欢迎。至此、新堤和平解放.沔南全境解放。</p> <p class="ql-block">  1949年5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堤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贾浩、李寿山任正副主任。5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军区沔阳军分区在新堤市成立,张水泉任军分区司令员,钟春林任副司令员,杨殿魁兼任政治委员,方林任政治部主任。</p> <p class="ql-block">  1949年5月26日,中共襄南地委、专署、军分区进驻新堤市。改称中共沔阳地方委员会,沔阳行政专员公署和沔阳军分区,成立大会在新堤市召开。杨殿魁任地委书记,刘晋任副书记,常委为杨殿魁、刘晋、张水泉、阎钓。委员有张南、藉新田(组织部长)、薛坦(宣传部长)、谢键、李秉范、郭伯诚、钟春林、赵抱一、张泽生(秘书长);城工部长吉人,社会部长郭伯诚。阎钧任沔阳专区专员,张水泉任沔阳军分区司令员,钟春林任副司令员,杨殿魁兼任政委,方林任政治部主任。</p><p class="ql-block"> 沔阳专区管辖汉川县(今汉川市)、汉阳县(今武汉市汉阳区、蔡甸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洪湖市新滩镇。)、沔阳县(今仙桃市,洪湖市西片乡镇和小港管理区、大同管理区。)、嘉鱼县(包括今洪湖市龙口镇、燕窝镇、老湾回族乡、大沙管理区。)、蒲圻县(今赤壁市)、监利县(今监利市,洪湖市螺山镇、瞿家湾镇。)、石首县(今石首市)等七县及新堤市(管辖新螺区、黄蓬区。即今新堤街办、滨湖街办、乌林镇和螺山镇界牌村以东。)。</p> <p class="ql-block">  专署机关地址在新堤市解放街西轿巷(今宏伟南路御玺滨江小区南侧),直到1951年7月1日沔阳地委撤销。</p><p class="ql-block"> 1951年6月4日成立洪湖县人民政府,县委机关也设于新堤解放街西轿巷;直到1959年4月才迁至赤卫路26号(现在的聚金广场)。</p> <p class="ql-block">  新堤为地辖市,管辖新螺区、黄蓬区和新堤办事处。</p><p class="ql-block"> 1949年6月,暴雨频繁,长江水位猛涨,沔阳地委、专署直属机关干部投入防汛抢险斗争。7月13日,新堤市上游甘家码头干堤溃决。沔阳专署拨出灾民生活救济款8万元。</p> <p class="ql-block">  8月22日,新堤市军管会发布“关于禁止银元流通和取缔银元买卖”的布告。到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新堤中心支行共兑换银元5万余元。新堤市银元价格由6月的900元下跌至300元。</p><p class="ql-block"> 1949年9月6日,撤销新堤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中共新堤市工作委员会,专门处理新堤市政务,直属沔阳地委、沔阳地区专员公署领导。李寿山任主任、工委书记张信,委员有桑二则(组织部长)、朱广忠、韦英(宣传部长)、郭锦文、李寿山等。工委下辖新螺、黄蓬2个区委,5个支部,有党员37人。下辖新螺、黄蓬两个区和新堤办事处。</p><p class="ql-block">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堤市万余人举行庆祝大会。</p> <p class="ql-block">  1949年11月8日至12日,新堤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新堤市人民政府成立,李寿山任市长。出席会议的有中共新堤市工作委员会和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代表85人,还有中共沔阳地委、沔阳行政专员公署、沔阳军分区负责人30多人列席会议。会议收到106件提案,讨论并通过了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救济失业工人、调整劳资关系等56件议案。会议决定在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设立市场管理、码头管理、劳资协商、财政经济、治安保卫5个委员会,并选出15名驻会委员。</p> <p class="ql-block">  在数次物价暴涨的严峻经济形势面前,市政府一方面加强金银投机的缉私工作,使银元黑市交易缩小,减少其刺激物价上涨作用。同时,严禁金银流通,公开处理5家商号的银元投机案;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物价的行政管理,把能够左右市场物价的主要物资,如粮食、纱、布、棉花、食油、盐等,置于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之下,进行集中交易,保护国营商业牌价不受私商破坏。同期,还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用折实存储的办法,控制社会游资,回笼货币,紧缩银根。在1950年1一3月份,新堤举办金银折实储蓄,共收到黄金1000多两,银元8万余元,同期回笼货币1.3亿元。并组织130吨粮食及其他主要日用生活品,于春节前后按低于市价的价格集中抛售,使市场物价迅速回落并稳定下来。全市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如1949年底100,到1950年6月111.8%,从而确立了人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领导地位。</p> <p class="ql-block">  1949年12月,沔阳专署地方贸易公司成立。1950年1月,新堤市对粮、棉、纱布、油、盐、竹、木、牙行等8个行业的商行,以及私营银号、钱庄办理登记,未经审查批准者不允许开业,并实行市场价格核价议价制度,还公开处理12名扰乱市场的投机奸商。1950年2月,沔阳专署拨出渔业、运输、春耕贷粮200万公斤,中国人民银行新堤中心支行发放10万元的渔业折实贷款。</p><p class="ql-block"> 1950年3月,沔阳地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至5月下旬基本结束。据统计,沔阳地区7县1市共128.4万人参加减租减息,共减租1.62万吨粮食。在减租运动中,洪湖地区有1200余村组织了农民协会。</p> <p class="ql-block">  1950年4月3日,汊河区富农子弟陈才发将不愿与其结婚的童养媳龚春珥活埋。15日,沔阳地区人民法院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判处陈死刑,立即执行。</p><p class="ql-block"> 1950年5月至6月,沔阳专署开展统一财政经济的各项工作。到10月,全区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4%,基本上达到了收支平衡。</p><p class="ql-block"> 1950年7月1日,东荆河堤葫芦坝段溃口,曹市、府场遭水灾,严重失职的工程人员高维坤被处以死刑。</p> <p class="ql-block">  1951年8月至9月,新堤市物价涨风平息。如以1949年12月物价指数为100%,则8月为138.1%,9月为111.8%。</p><p class="ql-block"> 1950年8月30日至9月2日,新堤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出席代表75人,列席代表27人。会上,新堤市长和5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作了工作报告。会议最后通过了《拥护新堤市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改革案》、《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发起扩大和平签名运动案》、《劳资协商、克服困难、维持生产和经营案》等。</p><p class="ql-block"> 1950年10月,沔阳地区开展清匪反霸斗争。中共沔阳地委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石码头、峰口两区,进行土改试点。</p> <p class="ql-block">  1950年11月,沔阳地区青年蹦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至12月,共有1300余人参军。1051年1月,新堤市开展抗美援朝捐献活动,共捐献16.37万元,其中私营工商业捐献购买一架战斗机的捐款。</p> <p class="ql-block">  1951年2月,沔阳专署在新堤市召开沔阳地区土特产品交流大会,会期20天,来自监利、石首、沔阳、汉川、汉阳、嘉鱼、蒲圻七县的商家在新堤市三层楼(老闸背)开展交易,贸易总额达290.3万元。1951年3月,新堤市消费合作社成立。</p> <p class="ql-block">1951年4月9日,沔阳地区人民法院召开万人公审大会,依法判处熊贤旌等7名匪特死刑。</p><p class="ql-block"> 1951年5月,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卫生厅在新堤设立“中国人民志愿军休养院”,院址设在新堤丛林寺(今江滩公园游乐场),接受从朝鲜战场受伤回国治疗的志愿军战士。</p> <p class="ql-block">  1951年6月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洪湖县。6月28日,洪湖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刘干任县长;中共洪湖县委员会也同时成立,王云任书记。</p><p class="ql-block"> 1951年7月1日,沔阳地区专员公署撤销,地区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乘轮船迁至黄石,成立黄石市第一届人民政府。洪湖县改属荆州地区专员公署领导。洪湖县机关驻新堤镇。</p><p class="ql-block"> 沔阳专区的石首县、监利县、沔阳县改属荆州专区管辖,嘉鱼县、蒲圻县改属咸宁专区管辖,汉川县、汉阳县改属孝感专区管辖(后汉阳县划归武汉市,分设为东西湖区、蔡甸区和汉南区)。</p><p class="ql-block"> 1951年7月26日至30日,洪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新堤召开。</p> <p class="ql-block">  成立洪湖县以来,1951年从沔阳县(仙桃市)划出第16区(汊河)、第10区(峰口)、第12区(沙口)、第6区(府场)归属洪湖县。1955年至1957年,又先后将位于东荆河以南,原属于沔阳县第15区的长河、大岭、黃家口等地划归洪湖县。</p><p class="ql-block"> 从汉阳县(今武汉市蔡甸区、汉南区);划出东荆河以南、内荆河以北、汉阳沟以东的第5区(新滩)归洪湖县。</p><p class="ql-block"> 从监利县(今监利市);划出瞿家湾镇给洪湖县。1955年,再将监利县螺山镇划给洪湖县。</p><p class="ql-block"> 以前,嘉鱼县与沔阳县的界线,以长江北岸龙口镇的官堤和内荆河为界,南属嘉鱼县,北为沔阳县。另外,螺山镇从界牌到熊家窑的长江边也属于嘉鱼县。</p><p class="ql-block"> 1949年9月,嘉鱼县将长江北岸,上至界牌,下至熊家窑(新联村)划属新堤市新螺区管辖,1951年嘉鱼县将长江北岸、内荆河以南的第3区(燕窝)、第4区(龙口)划给了洪湖县。</p><p class="ql-block"> 至此洪湖市管辖区域基本形成。</p>

新堤

沔阳

洪湖

年月日

嘉鱼县

军分区

专署

沔阳县

第区

洪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