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倡议书

临汾市幼儿园

<p class="ql-block">全体教职工:</p><p class="ql-block">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职业健康是全民健康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我们呼吁大家《职业病防治法》,关注教职工职业健康:</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p><p class="ql-block"> 为教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p> <p class="ql-block">  落实监管职责。</p><p class="ql-block"> 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加强对对教职工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p> <p class="ql-block">  园医疗室提升服务质量。</p><p class="ql-block"> 加大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p> <p class="ql-block">  教职工主动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p> <p class="ql-block">  教职工的健康是我们的共同目标,只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才能最终实现保护教职工健康的目的。</p> <p class="ql-block">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行动者!</p> <p class="ql-block">  爱自己,爱家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职业健康达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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