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少年儿童冒险玩水概率也在增加,春、夏季节是孩子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溺水,已成为孩子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刻不容缓。因此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您有多忙,都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p> <p class="ql-block">一、提高警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p><p class="ql-block">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p><p class="ql-block">溺水事故一旦发生,势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特此提醒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p> <p class="ql-block">二、履行义务,依法履行监护责任</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广大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结合学校、老师推送的防溺水教育知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选择科学的亲子沟通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当孩子外出时、放学后、“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等时间段,家长必须做到“四知”。即知去向(去哪儿)、知同伴(和谁)、知事由(干嘛去)、知归时(何时回)。</p> <p class="ql-block">三、加强教育,增强孩子防护意识</p><p class="ql-block">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p><p class="ql-block">1、教育孩子“四牢记”</p><p class="ql-block">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p><p class="ql-block">2、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p><p class="ql-block">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人员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p><p class="ql-block"> 日常生活中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擅自下水营救溺水者。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喊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p>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水域,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p><p class="ql-block"> 潢川隆古中心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2年4月28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