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伴我行·法制驻我心——乌市第十二小学开展第27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乌市第十二小学安全科

<p class="ql-block">  今年3月28日是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天山区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定以3月28日为此项活动的启动日,积极开展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p> <p class="ql-block"><b> 安全教育</b></p><p class="ql-block"><b> ——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b></p><p class="ql-block"> 首先,各班开展了一堂以“珍爱自己,尊重他人,敬畏自然”为主题的生命教育课。通过这堂生命安全课,引导学生重视生命,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各班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特别是一年级2班,年龄小,能量大,活动处处有亮点。</p> <p class="ql-block">  我校安全科科长赵家莹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时间,从传染病的防控、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防雷电安全、活动安全、居家安全、在校安全和返校离校安全十个方面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安全教育。</p> <p class="ql-block">  学校还邀请了法制副校长——西河街派出所赵廉如警官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了一次“防电诈”的宣传普及活动。</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8px;"> 法制教育</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8px;"> ——文明守法树新风,安全教育我先行</b></p><p class="ql-block"> 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赵廉如警官和四年级1班袁子航同学的妈妈分别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共防共治学生欺凌·共建共享和谐校园”的宣传教育。</p> <p class="ql-block">  通过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并由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增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以便于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校分楼层开展了一次防地震疏散演练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通过演练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和演练后的总结,每名师生都掌握了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的处置流程和要领。我校也会继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师生面对各类突发情况时能够沉着应对、科学处置、懂得急救、协助报警等。</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学校安全科联合总务处对校园内及周边进行较为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地下室、图书馆、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等要害部位进行排查,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防控与整改措施,力求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span></p> <p class="ql-block">  此次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我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并将活动从“日”延伸到“月”,通过持续性的、形式多样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起到教育师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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