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鹅山路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法》讲座

沁心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的法律。4月20日,我们有幸请到</span>柳州市关工委宣讲团宣讲员,<span style="color:rgb(1, 1, 1);">原景行小学李贤芳书记为我校120名六年级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座。</span></p> <p class="ql-block">  讲座中,李书记结合工作实例,从青少年不良行为习惯说起,娓娓道来。不良的行为习惯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防治青少年犯罪需要摒弃不良习惯,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家长要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要协调一致,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大量事实说明:不良行为习惯会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葬送自己美好前程。警示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要从小事和日常行为习惯做起,坚决摒弃不良行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走好人生每一步。</p> <p class="ql-block">  从李书记生动且让人记忆深刻的讲座中得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但能够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还有利于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我们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座的每一个学生都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在其成长过程中应该给其树立良好的观念,不去触碰它的底线,时刻铭记于心。</p> <p class="ql-block">策划:白雨鑫</p><p class="ql-block">文字:王华诗</p><p class="ql-block">图片:王华诗</p><p class="ql-block">审稿:梁 健</p><p class="ql-block">发布:王华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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