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之一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民参保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家庭的负担,牡丹江市教育第三幼儿园开展“生命至上,医保担当”活动,请广大学生儿童家长积极为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倡议如下:</p> <p class="ql-block"> 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寓形天地间,疾病谁能无?环顾四周,有谁能生就一副钢筋铁骨,永远保持健康而不受病痛折磨?一旦被恶疾缠身,想想生病的孩子,身体心灵的双重折磨,如果再加上巨大的经济负担,动辄数千数万的医药费,甚至数十万的手术费......如果真的有这一天,我们如何是好?所以,医疗保障部门反复强调:我们需要医保,也必须参加医保。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就是在疾病来临时,为每个家庭提供的坚实防护屏障,保障每个家庭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或背上沉重的债务压力。</p> <p class="ql-block">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众人拾柴火焰高,互助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只有全民参保,人人有保障,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为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的目标,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家长积极为孩子办理参保手续,用实际行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孩子树立起榜样。</p> <p class="ql-block"> 那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p> 普通门诊待遇 <p class="ql-block">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合规费用超过50元部分,可按50%比例报销。每年可报销60元。在统筹区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到60%。</p> 门诊慢(特)病待遇 <p class="ql-block"> 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种,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报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带药处方量可延长到3个月。</p> 住院待遇 <p class="ql-block">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合规费用,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p> 大病保险待遇 <p class="ql-block"> 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6000元的,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年度最高可支付50万元。</p> 医疗救助 <p class="ql-block"> 对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可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按各县(市、区)规定执行。</p> 省内异地 <p class="ql-block"> 参保居民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和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可使用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备案,享受同城待遇。</p> 积极参保,三园始终在行动 <p class="ql-block"> 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定,请您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我们共同携手前行,一起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