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圪堵第一幼儿园全体教师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沙圪堵第一幼儿园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rgb(254, 254, 254);">  为增强我园教师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好地为幼儿教育服务,我园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组织一线教师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span></p> <p class="ql-block">  首先,任姝垣老师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相结合,积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从根本上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接着,任老师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并要求教职工认真做好笔记,将我国语言文字法的学习深刻化、实践化。</p> <p class="ql-block">  通过本次学习,教师们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家表示一定要加强学习,从自身做起“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p>

语言文字

通用

内蒙古自治区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习

教师

办法

实施

我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