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桂阳县朝阳学校2022年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刘军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 </p><p class="ql-block">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又进入了高发期。而且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河流、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目前,预防溺水教育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更重要的是希望得到家长朋友的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好家长的安全责任。</p> <p class="ql-block">学校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准”:</p><p class="ql-block">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或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落水应立即呼喊大人施救,不准擅自盲目下水营救。</p><p class="ql-block"> 同时,希望家庭积极配合学校做到下面几点:</p> <p class="ql-block">1、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周末休息日、中午下午放学后、节假日期间,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p><p class="ql-block">2、不允许未成年人私自结伴到河沟水塘湖泊边玩耍、游泳。</p><p class="ql-block">3、教育子女按时回家,每天记得配合班主任做好安全打卡报平安工作。严防在上学、回家途中去水边玩耍、玩水、游泳,以免发生意外。</p><p class="ql-block">4、家长务必要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p><p class="ql-block">5、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家长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p><p class="ql-block">6、家长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不听话,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孩子要坚决劝阻,并及时向其老师或家长报告。</p><p class="ql-block">7、道路交通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学校规定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请家长教育孩子遵守校纪校规,确保孩子安全。家长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等要佩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p><p class="ql-block">8、新冠疫情防控必须做到常态化,勤洗手、勤通风、注意消毒,离省离市要主动报备,外出戴口罩做好防护,每天配合学校上传学生及同居住人员两码情况给班主任审核,不得瞒报、漏报、谎报。</p><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请您积极配合学校,积极履行监护人职责,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p> <p class="ql-block">编辑:刘军</p><p class="ql-block">一审:刘军</p><p class="ql-block">二审:郑贵清</p><p class="ql-block">三审:蒋明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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