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城东镇淡水小学“五一”节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陆丰市城东镇淡水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五一放假为: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5月5日(星期四)回校上课;4月24日(周日补星期二)、5月7日(周六补星期三)两天补上班。</span></p><p class="ql-block"> 为让学生过上一个平安、愉快、健康而又意义的假期,希望家长能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class="ql-block">1、合理作息、合理安排假期生活。</p><p class="ql-block"> 督促孩子自觉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假期学习任务,多阅读有益的课外书籍、报刊,丰富课外知识;教育孩子注意休息,保证睡眠时间,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p><p class="ql-block">2、做好预防。</p><p class="ql-block"> 目前还处于疫情的防控期间,要教育孩子注意个人卫生,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预防感染。</p><p class="ql-block">3、防溺水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 天气转热,每年都有发生学生在水边玩耍嬉水而导致溺水的事件,请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孩子不在水边玩耍,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各位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p><p class="ql-block">4、交通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 家长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给孩子树立好榜样,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摩托车和电动电轮车秩序管理的通告》和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精神,严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道路或上下学。家长不要将摩托车或电动两轮摩托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教育孩子出行不要乘坐超载车、改装车和无证无牌等非法车辆,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p><p class="ql-block">5 、文明过节。</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进入游戏机房、网吧和其他不宜少年儿童出入的场所。督促孩子懂礼貌、讲礼仪,文明在先,礼让他人,处处表现红星学子良好的素质。</p><p class="ql-block">6、饮食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 假期里要合理安排饮食,注意营养平衡和饮食卫生,教育孩子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食用变质或“三无”食品。做好诺如病毒、疟疾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p><p class="ql-block">陆丰市城东镇淡水小学</p><p class="ql-block">2022年4月2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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