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2年4月19日,由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屯城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供电局等单位组织60多人对屯城镇安墩村路口处冯某某老爸茶店处违建板房、配套设施、硬化地面进行拆除清运,共拆除建筑面积339.66平方米,硬化地面面积3502平方米。拆违中,县综合执法局、屯城镇主要负责人到场指导,拆违行动有序推进。</p> 据悉,冯某某等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屯城镇安墩村路口处擅自建设板房、配套设施、硬化地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县综合执法局分别于2021年11月15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1月8日送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限期搬离通知书》,限当事人于期限内搬离否则将实施强制拆除。4月19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拆除并清运。 <h5>图一:县综合执法局、屯城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现场指导拆违工作</h5> <h5 style="text-align:center;">图二:县执法局资规大队组织队员统一行动</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三:现场进行清理物品,组织机械进行拆除</h5>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与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联防联控,严厉打击,保持拆违高压态势,促进全县违法整治行动高效开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