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洗钱“亮剑” 斩断犯罪“再生血源”

阳光印记『SUNSHINE』

“洗钱”这个词大家一定是既熟悉又陌生,影视剧中对洗钱的展示,要不就是那些动辄上亿的资金,或者神秘莫测的离岸账户,那么洗钱到底是干什么的呢,而国家为什么要大力度“反洗钱”呢?这“洗”和“反洗”之间,如此对立的关系,又和我们普通百姓有什么关系呢?今天我们会通过以下案例,为大家揭开洗钱罪的神秘面纱。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当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幕:赵德汉多年来收受巨额贿赂,现金堆积如山。他为什么不花这些钱,而是藏匿在家里呢?按照剧本的解释,赵德汉是因为无法解释这些巨额财产的来源,更无法面对组织的调查。 <br>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金融交易方式,将非法所得合理化的过程,就是俗话说的“洗钱”。<br> 离岸账户,私人银行,古董交易,拍卖会场,这些领域都可能沦为洗钱的通道。洗钱犯罪,因手法隐秘而极难被追查。<br> 不久前,北京破获了近十年来首起洗钱案,涉案金额达七千万元。<br> 汪珮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数月前,她被抽调进了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的专案组,这起诈骗案的金额之巨、损失之惨,让检察官触目惊心。<br> 对受害群众最好的安慰,就是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在这起金融诈骗案中,诈骗主犯,也就是诈骗集团老板,曾经花7000万买了一家公司,随后又以200万的超低价格卖出。即便再有钱,谁会做这样亏本的生意呢?<br> 按照工商登记,眼前的这个小鹿,就是花200万买下价值7000万公司的人,在法律面前,小鹿不能自圆其说,终于和盘托出事实真相——其实,他只是一个为5万元好处费,被推到前台的“傀儡”。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 作为员工,丁某和朱某为老板出谋划策,他们找到小鹿,请他代持这家价值7000万的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并承诺事成之后有5万元好处费。只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就能赚5万元,小鹿欣然答应,于是,小鹿就成了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上游犯罪人,也就是诈骗集团老板,则隐身到了幕后。 原来,在运作让小鹿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时候,诈骗集团的资金链已经近乎崩溃,随时面临“暴雷”的风险。为了转移资金,集团老板才出此下策,让小鹿充当挡箭牌。 诈骗集团老板已经预感到了自己会被追查,他想要给儿子留下一笔钱。可是,为了掩盖这笔钱的来历,他不仅要把钱转移出去,而且还必须切断和自己的联系。因而,也就出现上述“洗钱”过程。为了让买卖看起来更加真实,诈骗集团老总和小鹿之间还特意走了一笔账。 抓住线索,追根溯源,检察官在金融诈骗大案中抽丝剥茧,发现了这起洗钱案。目前,三名参与洗钱的被告人,已经被判处刑罚。在现实法律适用中,洗钱罪,社会大众对这个罪名也了解不多,但洗钱罪却一直有着“犯罪根源”的别称。<br> 据检察官介绍,易滋生“洗钱犯罪”的有七类上游犯罪,分别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类犯罪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如果让这些违法所得继续在社会中游离,那么就不能实现对犯罪的彻底打击,所以“反洗钱”应运而生。<br> 为“打击犯罪”“打财断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就推进反洗钱工作召开部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强调,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反洗钱工作的特征,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同时,北京检察机关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协作,共同推进反洗钱工作。<br> “反洗钱”是打击犯罪、“打财断血”的最有力手段,也是一场需要全民合力的运动。洗钱,不仅是电影桥段,它实际上已经以各种方式渗透进我们的生活,真实的洗钱也许就在您身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帮助不熟悉的人转账汇款,甚至将资金汇往境外等等,这些普通的交易行为,简单的经济往来,都可能埋伏着帮人洗钱的风险,像本案中的小鹿一样,一念之差,就可能成为毒品、贪腐、金融诈骗,黑恶势力的“帮凶”,变成其洗钱的“白手套”。<br> 金融安全关系国家安全,打击洗钱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斩断严重犯罪“再生血源”的利剑,严守法律底线,防范洗钱风险,让我们对自己负责,也对国家尽责,共筑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以上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向洗钱“亮剑”斩断犯罪“再生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