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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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2022年是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之年,青少年是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责任。4月18日下午,市司法局会同阜寨司法所、阜寨派出所在阜寨中学开展了《法治教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p><p class="ql-block"> 市司法局普法宣讲团为同学们做了“法治教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同学们关心的《民法典》中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和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规定?青少年触犯刑法的后果等几个问题结合几个身边案例,进行了以案释法。追逐打闹引灾祸,民事赔偿没商量。城区某学校初中学生,在放学下教师楼梯过程中,甲同学和乙同学追逐,乙同学下楼跑的过程中,没有避让正在下楼的女同学丙,导致丙同学从楼梯摔倒导致腿部骨折住院治疗。丙同学家长向学校提出索赔主张,索赔15000余元。学校经过查看监控,调查发现丙同学受伤系甲同学和乙同学追逐行为造成,有明显过错,遂通知甲同学和乙同学家长协商赔偿丙同学损失。但甲同学和乙同学家长认为,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在学校上学,发生的意外事情,应当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协调不了,遂建议丙同学家长起诉至法院,让法院依法判断。法院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判决由甲同学和乙同学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让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一个案例是,因青少年打架斗殴,拉帮结派,造成另一青少年轻伤二级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案例,导致学业中段,人生污点,前途毁于一时冲动和意气用事。通过分享身边案例,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兴趣,增强了青少年法治意识。阜寨派出所干警通过案例讲解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要求同学们远离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p> <p class="ql-block">  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上海疫情每日增长人数还是居高不下,校园疫情防控也是重中之重的工作。阜寨司法所所长杨高锋给同学们强调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讲解了同学们如何做好上学放学回家的个人防护。要求同学们,勤洗手,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一米距离,少聚集,多通风。小手拉大手,回家给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按时注射第三针新冠疫苗,减少感染风险。在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尽量不外出,为社会面疫情防控贡献青少年的力量。</p> <p class="ql-block">  阜寨镇副镇长高小育应邀参加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期望和要求。让同学们要树立“规矩”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校园,同学们要从遵守学校纪律,遵守中学生守则做起,树立纪律是“最小法”的意识。</p><p class="ql-block">通过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开启了“八五”普法的新征程,为创建法治校园,平安兴平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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