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一、街上的点鬼台</p><p class="ql-block"> 点鬼台,多设在路边墙上,实际没有台,只用笔划几条杠杠,上头写了三个字“点鬼台”,下面则写上“牛鬼蛇神”、“地富反坏右”的黑名单,把这些坏份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p><p class="ql-block"> 这比起宋王朝要文明得多,我们看过《水浒传》,那时林冲、武松犯了法,脸上打了金印,刻字发配,一露脸,便知道是个“贼配军”。所以武松一直留了长发,把烙印处遮住。一朝脸上刻字,怕是囚徒身份要跟你一生了。</p><p class="ql-block">二、帽子拿在手上</p><p class="ql-block"> 十年动乱后期,乱得不可收拾,这就把两派斗争转移到“打死老虎”头上,除了“关、管、杀”之外,多了一个“帽子拿在手上”,就是说,你不老老实实,这“拿在手上”的帽子随时都可以扣到你的头上。</p><p class="ql-block"> 这条刑律,是哪个立法机关立的法?没有人知道,这是“四人帮”们随心所欲的新发明吧!</p><p class="ql-block"> 一天,领导通知我提前一小时上班,去打扫楼上办公室卫生,我顺手翻开桌上的会议记录本一看,记录着对单位十一个牛鬼的处理意见,对我等几个人的处理意见是扣以“帽子拿在手上”,还有其他如王大明、江啟发、郑立发等人提出管制处理。(王、江已死)</p><p class="ql-block"> 此法后来并未实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