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特殊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万柏林特教

<p class="ql-block">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发布。</p><p class="ql-block"> 标识由数字415、红星和光芒组成。数字4的设计,形似宣誓的动作,表现出全国人民誓要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及“安全有我”的个人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提高415的辨识度,便于传播。红星在数字上方闪耀,意指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光明前景催人奋进。数字415和红星组成稳定的三角形,光芒闪耀,使整个标识成优美的扇形。数字415意指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简洁明了。文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位于标识下方,黑色字体稳重,托举扇形,意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坚如磐石。</p> <p class="ql-block">  今天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万柏林区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及家长积极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视频。</p> <p class="ql-block">  通过观看视频,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进一步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起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民族集体认同。</p> <p class="ql-block">  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我们有哪些义务?</p><p class="ql-block"> 关于公民、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p><p class="ql-block">(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p><p class="ql-block">(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p><p class="ql-block">(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p><p class="ql-block">(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p><p class="ql-block">(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p> <p class="ql-block">  作为新时代中国公民,我们要知道国家的安全重于泰山,必须要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时刻提醒自己,国家的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情。我们也应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维护国家安全,站在时代与知识的前沿,树立总体国家安全意识观。</p> <p class="ql-block"> 主编:王三海</p><p class="ql-block"> 编辑:刘秀琴</p><p class="ql-block"> 太原市万柏林区特殊教育学校</p><p class="ql-block"> 2022年4月15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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