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城市花园幼儿园致家长一封信

AJL&Z张娜呀

<p class="ql-block"> 国/家/安/全</p><p class="ql-block"> 人/人/有/责</p><p class="ql-block"> 4.15</p><p class="ql-block">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p><p class="ql-block"> 致家长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 为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请大家配合学校共同教育提高幼儿应对危险的应急能力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p><p class="ql-block">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p> <p class="ql-block">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我们每个人应从自身做起,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p> <p class="ql-block">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p><p class="ql-block"> 您需要了解的一些知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2020年2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p> <p class="ql-block"> 公民和组织的十项义务</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p><p class="ql-block">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p><p class="ql-block">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p><p class="ql-block">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p><p class="ql-block">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p><p class="ql-block">8.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p><p class="ql-block">9.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p><p class="ql-block">10.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p> <p class="ql-block">  国家安全关乎你我他,维护国家安全就是为了让我们都享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我们要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捍卫者,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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