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车安全骑行,我们在行动!

奎屯市第六中学团委

<h3>  现如今,电动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而中学生骑乘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此,4月14日下午,奎屯市第六中学开展了学生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h3> <h3>  </h3> <h3>  教育局赵文杰书记亲自带领几位领导到我校停车场排查学生电动车骑行情况,并邀请交警大队刘所长通过钉钉群对我校师生进行直播,开展有关规范电动车安全骑乘的主题讲座。</h3> <h3>  讲座上刘所长耐心地向学生讲解了符合规范的电动车类型、电动车挂牌,以及骑乘电动车的危害:</h3> <h3> <br>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br>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br>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导交通安全事故。<br>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br> 五是有些学生骑乘电动车(甚至是超标电动车、摩托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超车,做出一些危险的动作,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br> 六是中学生往往还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有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br>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h3> <h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明令禁止学生骑乘超标电动车上、下学。本着为学生安全着想,我校将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好此次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骑乘超标电动车的现象。</h3> <h3>  为了孩子和他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快乐,我们会常抓不懈,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成才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h3> <h3>负责部门:奎屯市第六中学保卫科、德育处、团委撰稿:王诗瑶 成江梅(实习)审核:覃永红 赵卫东</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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