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谁谁谁:你还好吗?

东无风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b style="font-size:20px;">被冤往事,恨彻心扉</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那个谁,你还好吗?</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摘自东无风《军营十五年》章节</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文/东无风</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你们相信报应吗?反正,我相信!坚定不移地相信!</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由于受到教育环境的关系,之前,我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唯物主义者。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知识的积累,以及自己的亲身感受与理解,自己的观念在逐渐地改变着。虽然说不上是所谓唯心主义,但已经有了自己对宇宙,对生命的理解。</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现在可以坚定不移地告诉各位读者:这个宇宙是智能的,有意识的。宇宙虽然不是什么上帝、zhen主、玉皇大帝之类,以及所谓的神仙所控制、主宰着,但必定有某种人类还不理解的智能在控制。就像电脑中的程序,是人类编写的,电脑也是人在控制着一样的道理。这个宇宙,就是被某种智慧或超级智能掌控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之所以观念有这种彻底地改变,是因为从经历的一些事情的感受中,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那种智能的强大作用力!</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1988年春季,我刚刚结婚。由于双方父母以及家庭都是很特殊,以及遇到特别事情(婚前我们夫妻二人所有的不多的财物及现金均被盗)结婚时,几乎什么都没有,就是两床军用被褥以及妻子上学时的行李。房子是部队的家属房。但再寒酸,房间里也必须有个沙发吧。所以,就用我夫妻一个月的工资(当时,我是副连职,工资是120多元;刚毕业当小学老师妻子的是80多元),去当地的一个叫“荒岭”的大集买沙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一个露天市场里,选中了一个四十多岁女业主的一款沙发。价格最后讲到200元。然而,在付款的时候,也不知道错误出在哪里,我竟然在未付款的情况下,以为付完款了!人家女业主当然不承认。200元钱在当时,是笔不小的款项。我夫妻二人所有的存款也就几百元。所以,也非常激动,并与女业主大喊大叫地争执起来,如此,很快就吸引上百人的围观。</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由于我当时是穿着军装,加之错误地以为付款了,言辞也就很激动,也很令人信服。围观的人也就一边倒地倾向于我。一起斥责女业主!最后,市场管理人员也闻声而来,当场责令女业主返款!</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这件事虽然过去三十多年,当时的场景依然记忆犹新。清楚地记得女业主的无奈与委屈,她拍着大腿边哭边发誓,辩解她没收到钱。但当时的氛围已经容不得她解释。最后,她拿出了200百元给我。我拿着钱又去别的摊位买了沙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本以为我为自己争得了利益,很是自豪与欣慰。但是,回到家之后,竟然在皮夹里(那时,人们都愿意拿个小皮夹装钱)又发现了本应付出的钱!豪无疑问,我冤枉了那位女业主!且侵占了她的200元钱(那个时候,相当于普通公职人员三个月的工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人世间是没有后悔药可买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按道理,我本该回去(家属院在市郊,距离大集在15公里左右),将钱如数返还给女业主,同时要真诚地道歉。但是,种种原因,根本就没有在乎,也懒得去返钱或道歉。随后,很快就将此事忘的一干二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但是,“老天”是公平的;“神灵”是有眼的!至于我们口中的“老天”或“神灵”是什么,我不清楚,也许就是我认为的那种超级智能吧。反正,报应接踵而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1988年的第二年(没法写那个年份,敏感数字,一出现就查封)5月份,我任职的部队参加一个js活动。作为团里的宣传干事(相当于随军记者),当然参加并活跃在最前沿。6月10日之后,我们部队撤出并在BJ郊区通县的一个jun用机场里驻扎。我与团政治处保卫干事蔣某某在一个帐篷住。</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因为天气闷热,所以把帐篷四周从底部是卷起来,以便于四处透风,但也变成了开放式,外人很容易就进入。平时,我因为新闻工作的关系,几乎都没有在帐篷里住过,都是在kong军招待所住。但有一天,我与师报道员刘某某一起,回到帐篷里商讨稿件事宜。不到十几分钟,就离开了帐篷并回bei京市里。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然而,就在这十几分钟,却发生了影响我半生甚至至今仍耿耿于怀的事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那个蔣某某,一件半截袖丢失,据说里面有700元钱!至于什么时候丢失的,他也不清楚,但那天我恰巧回到帐篷里。更奇妙与巧合的是,我刚好在团里找团政委报销完胶卷以及差旅费(正常的是在政治处报销,因为政治处主任没参加Jy,只能找团政委报销),报销额是800多元。正好有个叫唐某某的干部因为特别情况被特批回家探望妻子(当时是处于zhan时状态,一般是不给假的)。我就将那800元,留下100元,托唐某某带给家属(妻子)。</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说到这里,各位也能明白,我自然就被怀疑成偷盗蔣某某700元钱的人!而且前后分析非常有逻辑性。那个蔣某某更是大肆宣传起来。因为我不经常在驻地,对此事是闻所未闻。只是在后期过了一个多月后,才有人告诉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当时,我毫不在乎,当成笑话听,觉得是清者自清的事。但之后,陆续看到其它人的异样眼光,才觉得事情非同小可。但不知如何是好。只是想着蔣某某会主动找我,或者是领导会找我,那时,我会把我托唐某某带回家的钱说清楚。也会让与我一起回帐篷里的刘某某作证;或者让蔣某某拿出证据。但是,至今令我不解的是,一直没有人找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事情就这么拖下去了,我也时不时地听到风言风语。但是,清者自清,心里没鬼的人,心地是坦然的。虽然如此,但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是觉得这就是所谓的报应。也许,与我冤枉那位女业主有直接的报应关系;也许都是巧合。但我潜意识中,却希望这就是报应。如此,我也就心里平衡了。毕竟,为冤枉女业主付出了惨痛的报应。</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至于那位蔣某某,之后转业分配到鞍山立山区检察院工作,按照年龄计算,目前依然在岗位上(写此文章时间是2020年11月)。因为,从此也再与他无任何交往。后来我调到师政治部工作,更是见面都不曾有过。</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几十年过去了,时常想起这件事情,心里总是隐隐作痛!我不知道他在这几十年里境遇如何?是不是因为冤枉我而遭受到相应的报应?但无论如何,从中我却感悟到了某种天意,一种人类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事物;或当前人类科技无法解释的现象。所有果都是有因的,有因,也必定会有果!既所谓的报应!我坚信不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恨那位蔣某义,但有时也似乎理解他。因为站在他的角度,所做所为,顺理成章。他的错就是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不该大肆宣传。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应该找领导汇报,让单位进行处理,而不是捕风捉影,私下里大肆宣扬。当然,这是他人格修养问题,是他人性丧失问题,我无能为力!只是不解的是,为何他不再找我问清楚或当面对质?领导为何也不过问?</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2020年春节前夕,我想到了当时政治处主任(副团职)栾显奇,想着把当时政治处参与此事的几个人包括其它人,聚到一起,当场把这件放在心里数十年的事,弄个清楚,并通过发毒誓的方式,向蔣某某表达。我把想法说清楚后,栾显奇也非常理解,尽管劝解我不要计较,到后来还是同意正月初八一起吃饭,当场把这件事解决了。但是,事情巧合的是,我们通话的当天晚上,栾显奇就意外去世了(详见《善良是种永恒的感动》)。一切,似乎没有了机会!</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被冤枉的杀人犯由于真凶的出现,或者是被害人的突然出现,都能平反。但是,我这个被冤枉的事情,却永远也不会被昭雪那一天了,不会有人承认偷了蒋某某的衣服和钱,假设他真的丢了钱。</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曾想过以诽谤和诬陷罪对蔣某义进行刑事自诉,但过去这么多年了,又苦于证据不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纠结中,也逐渐心思敞亮起来。那个被我冤枉的女业主也许永远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更不知道我的发自内心的惭悔。但是,我的确后悔了,后悔没有及时把钱送回去;后悔没有当面对她进行真诚地道歉。那个蔣某某,不知道他能不能偶尔想起这件事(其实,他丢没有丢钱以及丢多少都是未知。也许是他另有目的,故意摆个局而已)!他能后悔吗?能知道对我的巨大影响与伤害吗(后来发生几件事情,都是与此相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就像开始文中所讲,我坚信这个宇宙是智能的、有智慧的。不管如何,老天是公平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丧尽天良、恶意中伤它人之人,也不会伤到所有无辜的人!这就是俗语所讲: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个“神明”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直在显灵。不信,你品,仔细地品!</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2020年7月28日晚,张喜波(我写文章都是用笔名东无风,但是,这篇文章,我用真名实姓)写于海城</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后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写此文,用了太多的感叹号,就是因为那个蔣某某对我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而我却一直无能为力。苦于无证据,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自诉,以追究他的诬陷或诽谤罪。只能寄托于老天的报应!但从此事中,感悟到很多人性的事物。所以,我经常劝解别人一定要诚心向善,一定要坦荡做事做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人啊,一定要善良!不能无故伤害无辜,否则,天上那只眼都是看在眼里的,抬头三尺有神灵,就是这个道理,“神灵”会公平处理人间之事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2, 126, 251);">苍天在上, 在此,我也想向各种真实存在的神灵或者是存在的某种超级智能发誓:如果是我偷了蒋某某的衣服及钱,请你们务必惩罚我,让我得癌症,或者其他恶疾,受尽折磨提前死亡;让我倾家汤产,妻离子散!当然,您们的眼睛是雪亮和透彻的,如果发现是冤枉我,也不要放过冤枉我的那个人!!!</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同时,也恳请看到的朋友,尤其是在原116师(81178部队)以及鞍山的朋友们转发!谢谢各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也感谢《美篇》平台,能审查通过这篇文章!</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