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随着天气渐暖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此告家长书,以便做好共同教育,落实责任,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h1><b>学校教育篇</b></h1><div> 1.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安全主管具体抓,班主任分工包班的工作机制。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发放告家长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b><br></b></div><div>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学校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div> <h1><b>学生篇</b></h1><div><b>防溺水“六不”原则要牢记</b></div><div>·不私自下水游泳; </div><div>·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div><div>·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div><div>·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div><div>·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div><div>·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br></div> <b>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b><div>·游泳戏水季节到,偷偷下水不得了。 </div><div>·擅自结伴不能保,大人陪护不能少。</div><div>·没有救援不要去,陌生水域不可靠。 </div><div>·盲目施救不可取,安全六不别忘掉。<br></div> <h1><b>家长篇</b></h1> 节假日,家长为学生第一监护人,负有完全责任。未成年人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能够认真学习此告知书,家长做好监护,学生坚决不到野外玩水嬉戏、洗澡、钓鱼等,确保安全,预防溺水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