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定陶工商联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p class="ql-block"><b>一、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菏返菏人员。</b></p><p class="ql-block"> 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直接接送至隔离点进行 7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p><p class="ql-block"><b>二、其它地区入菏返菏人员。</b> </p><p class="ql-block"> 1、应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等)报备,说明来菏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申领并使用山东健康码,并做好宣传和沟通联系工作。来菏当天应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p><p class="ql-block"> 2、抵菏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菏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检验检测。 </p><p class="ql-block"> 3、抵达后,第 1 天、第 3 天、第 7 天各做 1 次核酸检测。 </p><p class="ql-block"> 4、抵菏 7 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p><p class="ql-block"> 5、来菏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市外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菏返菏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负相应责任。</p><p class="ql-block"> <b>三、鼓励社会监督,追究相关责任。</b> </p><p class="ql-block">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 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街道、村社均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菏返菏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社会面传播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县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县、乡、村等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定陶区天中街道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p class="ql-block"> 2022 年 4 月 9 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