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物业公司负责人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被处罚

新华路街道

<p class="ql-block">  近日,根据街道疫情防控督导组检查反馈,发现明泰物业、万邦物业、佳苑物业所管理的4家小区存在防疫岗无人值守、扫码测温不严等问题。经公安机关调查,该4家物业公司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3家物业公司的4名负责人给予治安警告处罚。</p><p class="ql-block"> 现提醒各单位、市场主体,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落实扫码亮码、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设施清洁消毒,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新华路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4月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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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

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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