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从3月6日出现疫情以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根据4月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辽宁工作组向我省反馈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今天,就下一阶段沈阳市疫情防控重要举措的调整和安排向社会进行发布。</p><p class="ql-block">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为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目前全市总体形势,在第39号、第44号通告陆续调整相关地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发布了第47号通告,对部分涉农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出安排。</p><p class="ql-block">经专家研判,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洪区、辽中区辖区内涉农区域调整为防范区,需要调整的涉农区域由于洪区、辽中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p><p class="ql-block">后续,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根据疫情形势继续进行动态调整。</p><p class="ql-block">战胜疫情离不开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保护自己就是保卫城市,保卫城市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再次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政策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一起静等花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