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这是杜甫在他的诗《房兵曹胡马》里对马的赞美。马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是我要写这篇文章的原由。</p><p class="ql-block"> ——题记</p> <p class="ql-block"> 包产到户,我们家分了一批黑色的小公马,刚刚两岁半,还不能拉梨驾辕干重活。这是一匹纯种的蒙古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通体黑色,毛色如黑色的缎子般发亮,几乎没有一根杂毛。体型不是很高大,但是样子却极为好看。最初马是属于我们一个家族17口人的共同财产,刚包产到户的时候在乡村里基本都是这样一个模式。人多力量大,一个家族在一起生产效率比较高。牲畜是做为生产资料分配到各户的,分配的时候采用的是抓阄制,谁家先抓到阄,谁家就有优先挑的权利。父亲是家里的老大,又是家族里最懂行的,就负责去挑牲畜。父亲在生产队是贯使骆驼的,就先挑选了一头公骆驼,原因是骆驼力气极大,单峰骆驼就可以拉犁,不用配对。后面的黑马驹和灰色的毛驴算是搭配的,这样我们家族就分到了3头牲畜,一峰公骆驼,一匹小公马,还有一头成年的灰色的毛驴,小公马和毛驴搭对使用,可以耕地。</p> <p class="ql-block"> 家族式的生产模式没有持续多久就散摊子了,存在的最主要是粮食等物资分配等分配问题,一个国家是这样,而组成社会的家族也是这样。尽管爷爷、奶奶尽力主持做到不偏不倚,但是也应了那句话,亲兄弟、明算账,要是仅仅是爷爷、奶奶的六个儿子,也许好摆平,但是老大已经分户过了,二婶、三叔、四叔、五叔、六叔都还在爷爷名下的户头上。我父亲是老大,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从爷爷名下分户过了,当时我父母亲身体都好,姐姐、哥哥都已经是壮劳力,二姐也能帮家里干活了,我虽然小,也能拔猪草、捡柴禾、放牲畜,所以说我们家的劳力是最多的,自然出活也最多。我二婶一家子,因为二爹在我刚记事的年代就去世了,剩下二婶独自带着我的两个堂弟艰难度日,堂弟一个比我小九天,一个比我小三岁,都还是儿童,不能算劳动力,所以出活是最少的。三叔和三婶一家就他们两个是壮劳力,两个孩子,排行老五的堂弟、排行老六的堂妹就更小了,出活也不算多。四叔和四婶一家也是他们两个壮劳力,生了三个孩子,年龄都还很小,四婶还要分出一部分精力照顾孩子是劳动力也早就分户过来了。五叔、五婶刚结婚,两个都是壮劳力,按人均那是出活最多的了。六叔只比我大三岁,那时还没有成家,还在上学,属于爷爷、奶奶的老疙瘩,家里的哥哥、姐姐都让着他。我的大姑、二姑都没有远嫁,都是嫁给同村的人家,只是在不同的生产队而已,离家也近,回家转转是常事。平时干活也就不说了,每年分配的粮食和家族收入的时候,爷爷、奶奶都很头疼,既要兼顾公平,还要照顾像我二婶这样的家庭,但家族大了,人多嘴杂。父亲是老大,而且对爷爷、奶奶极孝顺,从小帮着爷爷、奶奶把兄弟、姊妹拉扯大,所以爷爷、奶奶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从来都是遵从老人的安排。其它的几兄弟也都还好,除了三叔比较强势,四叔、五叔都比较憨厚,六叔还没有成家,做不了自己的主。几个妈就不同了,各自都有自己心里的小算盘,最初一两年都是嘴上不说,心里不悦。再到后来,每逢分粮食,就是一种混乱的场面,不是吵就是骂,几个妯娌互相揭短,兄弟之间有时也反目。最后甚至发展到动手,直到有一次三叔动手打了二妈,这个家族生产的模式就面临崩溃了,奶奶以泪洗面,爷爷气的吃不下饭。爷爷、奶奶找父亲商量一起拿主意,最后的结论还是分家。这样,二婶和两个孩子一个户头,四叔和四婶、三个孩子一个户头,五叔和五婶一个户头,三叔、三婶一家加爷爷、奶奶还有六叔一个户头,再加上我家一个户头,一个家族分成了五个户头。从1951年迁到喜集水算起,到1982年,一个维系了32年的大家庭分崩离析了。所有的生产资料也就分到每个户头,黑色的小马驹就分给了我们家。</p> <p class="ql-block"> 黑马驹已经四岁了,在父亲和哥哥更加悉心的照料下,长得更加雄壮威武,可以拉犁耕地、驾辕拉车了。驯马驾车的事由父亲和哥哥来弄,我那时还小。哥哥根本不让我靠近,怕马一旦受到惊吓,就会有危险。马是特别有灵性的动物,我家的黑骏马还有点“欺软怕硬”,看到父亲和哥哥扬起的鞭子,它就变得十分听话,而我最初放马的时候,它就东跑西甩,搞得我拉着的缰绳都有点拉不住。甚至有一次,马儿护食,在我胸部咬了一口,掀开衣服,一处巴掌大红印赫然在胸口上。我是疼得要死,哇哇大哭,哥哥为了安慰我,虚张声势的拿鞭子打了马儿几下,这事就算过去了。马儿虽然分到了我家,就要干活,爸爸不得已又买了一头毛驴,一来可以和马搭对耕地,二来可以让毛驴拉驾子车,载着不会骑自行车的母亲去伺弄耕地。在农忙的时候,还要借给我几个叔叔和舅舅家用。驴马搭配解决了耕地的基本问题,但毕竟是驴、马有别,耕地的时候马要出更多的力,因而经常累的呼哧、呼哧的喘粗气。父亲很是心疼,就经常跟几个叔叔和哥哥交待,不要使的太狠,马才学着干活哩,不要给马累出的力溃了,以后就不好使了。因为刚开始的时候,马儿拉犁也是初学,就跟初学干活的年轻人一样,喜欢用蛮力,再加上马的性子比驴更急,所以驴马搭配耕地马就互吃亏了。所以马儿就成了我们家的宝贝了,一家人都尽心照料它。</p><p class="ql-block"> 过了播种季节,马儿的活就不多了。父亲分配给我的任务就是星期天不上学的时候去放马,这样还可以顺带着割点草回来喂马。马的食量很大,家里得有一个人抽出时间在青草长起来了的时候去割草,备用一些草料,以免干其它活的时候把马饿着了。这当然是我乐意接受的差事,因为这样就不用在家里干其它重的农活了,可以悠哉悠哉的在山里或者冰草密集的田埂上轻松玩好几个小时,可以到野马沟的红色山崖上去掏野鸽子的蛋,改善生活。野马沟位于村子西部的丘陵区,自西向东流,是喜集水沙河的小支流,流域面积不大。上游是红色山岩形成的峡谷,到了中下游沟口一段很开阔,形成了一个大的洪积扇。沟口往上四五百米,有一条自西向东的支沟坡度很缓,在沟谷两岸长满了一丛丛茂密的芨芨草,在沟的湾道处能蓄山水的地方,也会生长小片的冰草,而缓缓的沟坡上会生长大片的针茅、早熟禾等马儿特别爱吃的牧草,当然还点点缀一些马齿苋、披碱草、碱蓬、水蓬等旱生的植被,还有贴在地上的不知名的紫兰色小花、金黄的蒲公英。我用一根长长的绳子把马拴在冠部张开、根部粗壮的碱蓬上,让马儿吃草。然后我就开始割草,割满了装草的口袋,剩下的时间就可以自由了,可以去攀岩掏鸽子蛋,也可以提水去灌田鼠,或者是追着沙老鼠满山跑,玩累了就找块干净的红石板,躺着看小人书或晒太阳。有时候也会欣赏我家的黑骏马。马是大自然之子,所以在戈壁滩上吃草的时候就是一道风景。当马儿在长满了针毛草的山坡上低头吃草时,周围显得特别寂静,轻风徐来,针毛草也会微微的掀起来波浪,马儿站在那里,远远看去就像一幅山水画,特别美。特别是马在芨芨草丛吃草的时候,身子若隐若现,你的脑海里立马就会出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显牛羊”的美妙场景。马走动的时候,脖子上挂的铃铛随着会传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也会让在这寂静的山谷活起来,不那么单调、枯燥。马儿吃饱了,也会在温暖的阳光下微闭着眼休息,这时候一切几乎是静态的了,只有飞过的云雀才会打破这宁静。这些都是记忆中非常美好的画面。</p> <p class="ql-block"> 这黑马驹渐渐的长大了,变成了一匹真真的黑骏马。肌肉更加强壮,骨架也变得宽大,尤其是夏秋多青草的季节,因为草料充足,马儿会变得更加肥壮,胸肌突起,马背宽平,臀部鼓圆,轮廓线条更加流畅。这黑骏马还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眼神深邃的像一汪泉水,清澈而又神秘。马的鬃毛被父亲用毛刷刷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马儿跑起来的时候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气流托浮下,随着跑动的节奏律动起来,就形成一幅力量交织、马蹄翻飞的奔腾之美,这就是骏马之美。</p><p class="ql-block"> 骑马是勇敢者的游戏,最初,这黑骏马欺小,我是单独不敢骑的,哥哥有时候骑马甚至跑到县城去买书,来回四十里地都没有问题,我即时年龄小,只有羡慕的份。小时候,只有父亲和哥哥牵着的时候,我才敢骑在马上,这个过程中也渐渐的熟悉了马跑动的节奏。后来,我身体渐长,已经是少年了,胆子也自然慢慢大了起来,出去放马的时候也一个人敢骑马了。而黑骏马在我长久的陪伴下,也变得温顺听话了。马是非常聪明的动物,处的久了,就会和主人产生感情,而且绝对忠诚,这大概就是人们喜欢马的原因。平常骑马的时候,如果不赶马,马儿只会慢步走,只有听到“加、加”的口令,再用马鞭轻轻的抽马的屁股,马儿立刻就会昂起头、竖起耳来慢跑。由于不是骑乘马,马儿多是碎步跑一小段,随后就又慢了下来。马背很宽后又温暖,对少年时代的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然而,也有意外的时候,场面也会相当的惊险、刺激。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一块出去放牲口,目的地还是野马沟。伙伴中有大多是骑着毛驴的,也有骑着骡子的,骑马的寥寥无几,我骑着黑骏马自然是很神气的了。去野马沟要先翻过包兰铁路道口,起先是上坡路,过了道口就变成下坡路了。我们那时骑马时候设有马鞍,都是在马背上搭一条羊毛织的长接近两米的口袋当坐垫,也同时用口袋去装割的青草,回来的时候在马背上驮着,多的时候是光背骑马。那一天骑马刚翻过铁路道岔,不料远处的野马沟口恰好有一群马儿在吃草。远处的马儿看到我家的黑骏马,一声嘶鸣从长空传来,好像在呼唤着它。胯下的马儿一声嘶鸣,突然启动朝远处的马群飞奔过去,我骑在马背上措不及防。这是我第一次骑着马如此飞奔,马的四蹄都展开了,蹄声是如此密集,犹如在战场上冲锋一样。它根本不管背上的小主人的感受,只是姿意的向前飞奔,鬃毛飞扬,铃声紧密。我只能勒紧缰绳,奋力用双腿夹住马的身体,口里紧张的喊着“吁,吁”,就这样跑了将近一公里,我感觉都快坚持不住了,马已经把我快颠到它的脖子上了,这时候,平坦的戈壁滩上突然出来了一条洪水冲蚀的深沟,马跑到沟边迟疑了一下,才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惊魂未散,从马背上急急的跳了下来,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是才感觉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掀开裤子发现,侧面的表皮已经磨得通红,这就是光背骑马的代价。</p> <p class="ql-block"> 转眼到快到了八十年代末,黑骏马长得越来越强壮了,拉车运送粮食、物资,拉犁耕地,已经成为我们家里不可或缺的生产上的助手。有时候母亲去探望远嫁的姐姐或者到远处山前的砂地去除草,都是驾着马车去,来回接几十里地,风里来雨里去,马儿也是任劳任怨。马的忠诚品质自古就令人赞叹不已。马从远古时代被人类驯服后,就成为了人们生存中的最有力的助手之一,最初的形式就是驾役,后来则驰骋于疆场。马在战场上最显著的本性才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那就是马的骨子里的忠诚心和竞争性,既有温性的一面,也有刚烈的一面。昭陵六骏,是唐太宗李世民当年连年征战,浴血疆场的六匹战马,它们随李世民出生入死、平定四海、建国立邦。乌骓思主而投江自薨,是一个关于项羽和其心爱的坐骑乌骓马之间的动人传说。项羽败于垓下,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于乌江边。临死前,他把爱马乌骓送给了亭长。亭长带着它过江,但是忠于主人的乌骓自跳乌江而死,上演了一曲悲歌。这些都是对马忠诚与刚烈品质的赞歌。我家的黑骏马虽不是名马良驹,但也伴着我们一家经历十数年的风风雨雨,特别是父亲和哥哥,经常使马,对它的感情更加深厚。</p> <p class="ql-block"> 工业化的发展就是让很多传统的落后生产方式开始淘汰,而家畜都和主人有着深厚的情感,自然也面临着生死、别离的时刻,而这些时刻往往会带给人们一些莫名的悲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家也有能力买手扶拖拉机了。机械化耕作方式在绿洲平原更加高效,深耕所取得的增产效应使得早先的牲畜耕作方式逐渐被抛弃。而我们家面临的现实就是养马成了一个负担。手扶拖拉机替代马能干的活,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养牲畜的作用也就是能增加一些农家肥,其余的作用就不大了。我家的黑骏马就此面临着被卖掉的结局,原因是马儿不再用于耕地,发挥不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且马的食量很大,冬季需要铡草喂食,夏秋季节还需要一个劳动力每天去割青草,养马确确实实已经成为家里的一种负担。所以父亲思来了想去,还是把黑骏马给卖了。买家牵马的头天,父亲让哥哥给马洗刷干净,用刷子梳理了马,给马槽里加了比平时多了一倍的大麦,想着让马儿吃饱。父亲在马儿傍边端详了很久,不忍离开。第二天,买家来了,一手交钱,一手牵马。当然,卖买马的时候双方都会请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做中间人,起着监督双方的履行合约的作用,价钱都是三方在起早就沟通好了的,中间人的作用都是搓合交易达成,以免卖主反悔或者坐地起价,损伤双方的利益。农民把信义看的最重,这是农耕社会最厚重的部分。黑骏马也仿佛意识到离开,在陌生人牵缰绳的时候焦躁不安,低声嘶鸣。父亲无奈的挥挥手,对买家说,赶紧走吧,回去的路程还远。我呆呆的站在哪里,尽管不舍,也只有含着泪看着买家把马儿牵走了。我只担心它会被鞭打,或者买家不会像父亲、哥哥有那么多的耐心去细心的照料它。父亲一言不发的走回堂屋,卷了一只旱烟猛地抽了起来,想来父亲的心里也舍不得它走罢,人都是有情感的,何况父亲和马儿朝夕相处了十多年,亲手伺弄着它长大,而黑骏马也为家里尽了力、立了功。然而现实是多么地无奈,就在这一刻,我家跟黑骏马的缘分就此尽了,因为买家在遥远的山区,我从此再也不能见到可爱的黑骏马了!</p><p class="ql-block"> 万物轮回,曾经的黑骏马还在吗?也许它会转世成天马在我的梦里出现吧。我的黑骏马,它会插上双翼,在美丽的银河上飞翔,穿云破雾向着我飞奔而来,然后就像小时候,用清澈的眼睛凝视着我,或者用它的头轻轻蹭着我,让往日如梦如幻、如诗如歌时光重现。“人生中最美的珍藏,正是那些往日时光......”我愿意为你而歌唱,黑骏马,你听到了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