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986年,国家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正式拉开序幕,从此,五年一轮的“普法”教育薪火相传,如火如荼。至今,已进行七轮,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八五”普法。经过30多年的努力,法律日益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普遍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成风气,这其中不乏许多有趣的故事。</p><p class="ql-block"> 是“二五”普法,不是“二五八”</p><p class="ql-block"> 村民刘小二在村民夜校参加“二五”普法学习回家,老婆问他学的什么,他告诉老婆学的“二五”普法。聋子出对子,狗子咬磨子。老婆连连戏谑道:“咿呀呀,‘二五八’你还要学,麻将煮水都喝得几碗!” 刘小二嘿嘿一笑:“一天到黑只晓得‘二五八’‘三六九’。”老婆不依:“大哥不说二哥,粗壳不说瘪壳,你也不比谁好多少,365天,你哪天不泡在那麻将室。”两口子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为“二五”普法、“二五八”好好地吵了一架。</p><p class="ql-block">“二五”普法进入检查验收阶段,省检查组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问一位老农什么是“二五”普法,老农干脆果断:“‘二五八’我们都会,隔壁麻将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检查人员忍俊不禁。反馈情况时,检查组提出“二五”普法知晓率不高,要求查漏补缺,认真补火。</p><p class="ql-block"> 过失犯罪就是失错犯罪</p><p class="ql-block"> 村民夜校,普法宣讲员正在讲解刑事犯罪法律常识,有村民对过失犯罪不理解。讲解员说,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就是过失犯罪。村民似懂非懂,讲解员用方言土语说,过失犯罪就是失错犯罪。我们常说失错不等人晓得,说的就是主观上没有追求某种结果出现而出现了,对于这种情形下的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讲解员还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两种过失犯罪。</p><p class="ql-block"> 回到家里,李奇夫妇俩你一言,我一语,温习夜校里学习的法律知识。老婆说:“我还是不懂什么过十(失)、过九犯罪。”李奇学着普法宣讲员腔调教导老婆:“过失犯罪就是失错犯罪。”他举例说:“你喜欢唠叨,把我唠叨烦了,我捡起地上的木棒本想吓唬你一下,结果失手把你的头砸破了,这就是失错犯罪。”老婆说:“我不告你去坐牢。”李奇说:“那不行,过失犯罪不坐牢的,你娘家也不能说我什么不是。”老婆笑笑说:“你学法学得好,学会把法律当挡箭牌了!” </p><p class="ql-block"> 不是犯人,是嫌疑人</p><p class="ql-block"> 剃头匠的挑子——一头热,说的是很多年以前乡下剃头匠挑着剃头工具走村串户为人剃头理发的事,史先进就是这样一名“一头热”的剃头匠。</p><p class="ql-block"> 史先进白天理发,晚上偷鸡摸狗。村民陈黑皮的一头大肥猪被盗了,怀疑是史先进所为。陈黑皮向派出所报案,史先进被警车带走。村民们议论纷纷,有的说,史先进成了犯人,肯定要到沙洋(监狱)坐牢去。有的说,史先进不是犯人,顶多是个犯罪嫌疑人。大家争执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p><p class="ql-block"> 调委会主任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村民们请他释疑解惑。他告诉大家,犯人是指触犯刑律而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史先进涉嫌偷猪,但还没有经过法院定罪判刑,所以,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村民们恍然大悟,齐声称道,又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律课。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