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当下, “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本人及子孙的就业和入职”一直是人们口中的热门话题。那么什么样的情形才被称之为犯罪记录呢?</p><p class="ql-block">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规定》(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中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p><p class="ql-block">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p><p class="ql-block"> 另外本规定第十条还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规定。第十条规定, 查询结果的反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p><p class="ql-block"> 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