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清明节将至,即将迎来2022年清明节假期,现转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清明节假期安全告知书,请家长带着孩子一起阅读以下相关安全事项,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孩子假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p> 疫情防控不放松 <p class="ql-block"> 清明假期,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减少外出,做到少流动、少聚集。在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行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控及安全要求。往返学校须注意安全,不在路上逗留。</p> 文明祭祖,预防火灾 <p class="ql-block"> 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可以让孩子接受优秀传统教育,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辈。尽量不要点明火香烛,不要烧纸,如果确实发现火灾请及时呼救。外出游玩时也不要携带火种,更不能野外用火或烧烤,严防火灾的发生。</p> 交通安全要牢记 <p class="ql-block"> 在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的、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摩的、农运车和超员车辆等,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给老师或家长报平安。</p><p class="ql-block"> 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取得相关驾照的严禁驾驶相关机动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p> 防溺水安全要重视 <p class="ql-block"> 天气转暖,假期里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 用电防火不忽视 <p class="ql-block"> 增强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意识,注意用火安全,做好防火措施,预防火灾,尤其注意预防森林火灾。</p> 居家安全是重点 <p class="ql-block"> 注意饮食卫生,文明上网,不沉迷网络。小孩子居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防盗、防抢。</p><p class="ql-block"> 学生不到网吧、酒吧、水吧等不健康场所参加不健康的活动。遵纪守法,预防校园欺凌,远离黄赌毒、邪教及套代购、传销。</p> <p class="ql-block"> 请家长朋友们配合幼儿园,督管孩子,让家园合力,促孩子安全、健康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