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二中“壮乡三月三”、“清明节”假期安全家长告知书

小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如下:</p> 假期时间 <p class="ql-block">清明节和“壮乡三月三”共放假3天半。</p><p class="ql-block">放假时间:4月3日早上10:00至4月6日</p><p class="ql-block">返校时间:4月6日晚18:00前(星期三)</p> <p class="ql-block">  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我们将迎来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4月2日早上,学校政教处胡副主任集中了全体学生就假期的安全及注意事项进行教育,胡副主任强调:</p><p class="ql-block">1、传承红色基因</p><p class="ql-block">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利用清明节学习英模事迹,培养良好的品质,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p><p class="ql-block">2、 做好疫情防控,安全过节</p><p class="ql-block"> 双节重逢,车多人多!为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贵”、不离“桂”。从严落实个人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次数。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遵守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p><p class="ql-block">3、摒弃陋习,健康文明祭扫</p><p class="ql-block">  提倡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少数代表参加祭扫活动,减少实地祭扫人数。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祭扫。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山林火灾,做到“人走烟灭、不留火种”等措施!同时倡导寄托哀思、祭奠先祖、弘扬社会新风气。 </p><p class="ql-block">4、重视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清明节、三月三放假期间人多、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未满十六周岁禁止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上路!不乘坐超载车,非法营运等“三无”车辆;过马路时注意来往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到户外祭扫时,骑车、乘车或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p><p class="ql-block">5、防溺水安全</p><p class="ql-block">  要时刻提醒自己,没有大人陪护、缺少保护措施,严禁到河边捕鱼捞虾、、嬉戏等危险行为。严禁到没有安全设施和缺乏救护人员的水库、池塘、河流、游泳池等地方游泳。</p><p class="ql-block">6、做好居家安全</p><p class="ql-block">  居家休养期间不玩插座和开关,以防触电;不玩打火机和点着的蚊香,以防烫伤或引起火灾;不玩尖锐或易碎的物品,以防割伤划伤戳伤;使用煤气时要注意阀门的开关,严防煤气中毒。</p><p class="ql-block">7、注意饮食安全</p><p class="ql-block">  居家休养时,不要吃“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要少吃辛辣食物,不吃小摊上食物;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p>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p class="ql-block">  为加强及提高同学们对胡副主任安全教育讲话精神!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校长再次作强调、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等方式层层落实自治区关于“双节”的疫情防控及教育局关于假期安全教育指示精神!希望同学们记在心里、用在行动上!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假期期间对孩子的安全、防疫意识做好监督工作!</p> <p class="ql-block">策划:胡超敏</p><p class="ql-block">图片:各班主任</p><p class="ql-block">编辑、文字:韦国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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