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山市交通运输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通过非正常道路运输渠道载客入市之行为公告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者及为其提供乘客的社会闲散人员和倒客的驾驶员应立刻收手,停止非法营运。对在执法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及其它网络平台发布网约车、顺风车等非法载客信息,一旦发现将视为从事非法客运行为之证据,公安机关将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采用“手递手”、“躲猫猫”形式将人员输送入境,凡参与倒运的客、货车辆一律按非法营运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四、鼓励群众举报从非法渠道入市人员,举报线索经调查确认属实后,举报奖励标准1000元/每条线索。举报人应提供本人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和被举报对象的详细情况,匿名举报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对举报人及被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造成信息泄露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467-5223013。(同一违法线索的举报以第一举报人为准)。</p><p class="ql-block"> 五、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p><p class="ql-block">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有关要求执行。</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密山市交通运输局</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2022年4月1日</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