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家事”亦“国事”——漳州市实验幼儿园和您一起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漳州市实验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b style="color: rgb(237, 35, 8);">2022年1月1日</b><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起施行,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span>这部法律把“家事”上升到“国事”,对每个家庭来说都非同小可,作为家长,都应当认真学习。</p><p class="ql-block"> 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p><p class="ql-block"><br></p> <h1><b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255, 138, 0);">一、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什么责任?</b></h1> <p class="ql-block">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b>,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p> <p class="ql-block">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b>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p> <p class="ql-block">  3.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p> <p class="ql-block">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p> <h1><b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255, 138, 0);">二、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b></h1> <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p><p class="ql-block">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b>,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 <p class="ql-block">  2.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p> <p class="ql-block">  3.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p> <p class="ql-block">  4.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p> <p class="ql-block">  5.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p> <p class="ql-block">  6.<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b>,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p> <p class="ql-block">  7.帮助未成年人<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b>,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p> <h1><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三、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b></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p> <h1><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四、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b></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p><p class="ql-block">(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p><p class="ql-block">(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p><p class="ql-block">(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p><p class="ql-block">(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p><p class="ql-block">(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p><p class="ql-block">(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p><p class="ql-block">(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p><p class="ql-block">(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p><p class="ql-block">(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p> <h1><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五、如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b></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自觉学习</b>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p> <h1><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六、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长可以获得哪些支持?</b></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促进法》特别关注到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难,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p> <p class="ql-block">  1.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p> <p class="ql-block">  2.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p> <h1><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七、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b></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治安管理处罚</b>;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刑事责任</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谈到家庭之于国家的重要性。在幼儿园阶段,家庭教育绝不能只挂在嘴上,而应该家园协同,携手促进孩子的成长。我们不妨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作为一个崭新的起点,依法带娃,科学育儿!</span></p> <p class="ql-block">文字整理:甘丽萍</p><p class="ql-block">图文编辑:林滢</p><p class="ql-block">审核:周奕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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