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税务局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纪检监督员工作会议暨一体化综合监督协同推进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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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20px;">2022年4月1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局党委、省局党委纪检组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制度文件精神,协同推进全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儋州市税务局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纪检监督员工作会议暨一体化综合监督协同推进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林一帆主持,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局、机关各部门纪检监督员、职能部门联络员参加会议。</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20px;">会上,市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李坚枝同志领学《市县局派出机构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市局党建工作科科长李彩华同志领学《海南省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协同推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20px;">市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林一帆同志就纪检监督员任职履职强调以下工作要求:</span><b style="font-size: 20px;">一、政治引领,提高站位。</b><span style="font-size: 20px;">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各级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勇气干好监督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span><b style="font-size: 20px;">二、认真学习,执行落实。</b><span style="font-size: 20px;">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县局派出机构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向党委纪检组报告有关情况,切实发挥好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span><b style="font-size: 20px;">三、双向互补、共同进步。</b><span style="font-size: 20px;">市局在派出机构设置纪检监督员的基础上,同时在市局机关各部门选派业务能力强的部门副职担任纪检监督员,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以互补形式双向提高纪检干部和业务干部的综合能力,让懂业务的干部会监督,让会监督的干部懂业务,促进税收业务与纪检工作融会贯通,以有力监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20px;">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兵同志强调,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需要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实现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和考核考评多部门互融互通、一体发力,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重点推动事项清单》,党委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推进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推动监督任务落实。他要求,各职能部门联络员要同时做好纪检监督员工作,既要负责监督贯通融合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也要发挥“头雁效应”,在作风整顿建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重点工作上带头做好表率作用,对本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切实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 20px;">儋州市税务局党委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落实落地。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分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各监督主体履行应尽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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