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清明节放假安全告知书

万安县第二实验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国家统一放假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安排如下:放假时间:</p><p class="ql-block">2022年4月3日——4月5日</p><p class="ql-block">4月2日(周六)正常上课(补周一)。</p> 文明祭扫 <p class="ql-block">  清明节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除,希望各位家长理解、支持和遵守有关规定,不参与聚集性聚会聚餐活动和宗族集体性祭祀活动。积极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和网络祭扫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注重实地实物祭扫为精神纪念为主,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杜绝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尚。</p> 疫情防控安全 <p class="ql-block">  根据上级防控疫情通知要求,在“清明节”放假期间,我们倡导居家过节,非必要不出县,<span style="font-size:18px;">非必要不接触省外返乡人员,如若确需离开的,必须向学校申请并逐级报备。出市或外市返回的家长,主动向当地居委会报备,同时也需要向学校报备。</span>希望大家持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p> 防溺水安全 <p class="ql-block">  假期务必落实孩子安全教育监管,对孩子的行踪务必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要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p> 消防安全 <p class="ql-block">  注意用电安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乱拉乱接电线。离开住处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总电源是否切断。谨防煤气泄漏。发现煤气泄漏,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森林防火,警钟长鸣;森林防火,预防为先。</p><p class="ql-block"> 2、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 严禁一切火种进山。</p><p class="ql-block"> 3、提倡文明祭扫,让火源远离森林;平安清明,防火先行;上坟不烧纸,不燃鞭炮,不烧香烛。</p><p class="ql-block"> 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发现火情,应马上报警。</p> 交通安全 <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树立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如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对其加强管教。</p> <p class="ql-block">  最后,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祖的实际行动,共同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各位家长朋友,安全你我他,再次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支持,学校衷心祝愿大家:安全常伴,快乐同行,幸福相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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