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方山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断卡”反电诈宣传活动,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2022年2月23日,刑侦大队在收到市局下发的断卡线索后,立即抽调专人,积极深入推进,精准研判,广拓渠道锁定嫌疑人信息,成功劝说嫌疑人朱某投案自首,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p><p class="ql-block"> 经查,2021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将其名下的邮政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结算支付帮助,在明知其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且银行流水数额较大,致使孙某被骗人民币14800元整,朱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局于2022年2月24日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过办案民警对朱某耐心地讲解法律知识和努力地劝说,朱某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将被骗财物退回受害人。2022年3月30日,我局民警将14800元返还受害人孙某。</p><p class="ql-block"> 方山县公安局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反诈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在保证自己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不上当受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