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敬的家长:<br> 您好!农历三月初三,在古代被称为上巳节。每到这一天,人们纷纷来到水边举行祭礼,洗濯去垢,消除不祥,被称为祓禊,也叫春浴日,是我们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节日;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是我国传统节日,现将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br> 今年“壮族三月三”与“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6日。农历三月初三为4月3日(星期日),与清明节放假时间重叠,4月2日(星期六)、6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6日,共五天。4月7日(星期四)学生照常回校上课。<br>二、希望家长在学生放假期间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并严格要求子女切实做到:<br> 1.放假期间加强个人疫情防护,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开大桂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要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签写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建议返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报备,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教育孩子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不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餐,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拜活动,提倡与家族、家庭中安排少数代表错峰开展扫墓祭祀,或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亲人。<br> 2.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纪的事,要讲公德,遵守社会公共秩序。<br> 3.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防火、用电安全等的教育和督促,做到文明拜祭、文明扫墓,严禁在野外用火,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禁止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杜绝“清明”期间—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子女的人身安全。<br> 4.注意交通安全,与孩子共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靠右行走,不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的车辆。不准子女驾驶机动车;外出活动(步行或骑车)时,一定要集中精神,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切实遵守交通规则,珍惜生命,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br> 5.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春季是流感、水痘、麻疹等各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提醒孩子多饮水,注意自我保护,远离传染病源。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子女积极锻炼身体,确保身体健康。<br> 6.做好防溺水工作,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br> 7.引导子女正确交友,严禁子女擅自深夜不归或外出过夜,引导子女合理安排每天的作息时间,并且督促子女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沉迷于手机、电视或网络。<br> 最后,希望广大家长和孩子一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真诚地祝愿您和孩子都能度过一个愉快而充实的假期。<br>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