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开封体校学生科

<p class="ql-block">  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28日发出通告,规定自4月1日(本周五)起,要求在全市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严格查处、依法处罚。为配合上级部门扎实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封市体育运动学校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人人争当交通安全卫士,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并积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努力做好安全交通宣传,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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