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幼儿园教育集团关于教职工、小朋友们带头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灵儿

<p class="ql-block">亲爱的教师、小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驾乘人员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加重事故后果造成人员伤亡。</p> <p class="ql-block">  为提升我县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一盔一带”佩戴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灵璧县幼儿园教育集团号召全体教职工、小朋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一盔一带”有关要求,在全县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无交通违法文明出行创建活动,特向广大教职工、小朋友发出以下倡议:</p> <p class="ql-block">  一.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不得无牌上路,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靠右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多人骑乘、不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变更车道、非法安装遮阳(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p> <p class="ql-block">  二.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p><p class="ql-block"> 三.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儿童不能直接系安全带,应配上儿童安全座椅或增加儿童增高坐垫;</p> <p class="ql-block">  四.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和践行者。</p><p class="ql-block">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要各行其道,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p> <p class="ql-block">  五.劝告家人、亲友、同事、朋友,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外出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p> <p class="ql-block">  六.载人规定要谨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p> <p class="ql-block">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戴好安全头盔、系牢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p><p class="ql-block">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为了我们城市的文明出行,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灵璧县幼儿园教育集团</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3月30日</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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