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新式银行入住重庆前,票号、钱庄和当铺是重庆传统金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先有典当,后有票号,再有钱庄”,这是对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发展过程的清晰描述。这三类金融机构中,以当铺历史最长,分布最广泛,在城乡经济中发挥着最基础的金融作用。但在金融史研究中,却是最少被提及的内容。</p> <p class="ql-block"> 在中国,当铺的经营历史十分古老。有准确记载表明,当铺是在南齐(480—502年)的寺院中产生的。那年代朝野信奉佛教,大量资金涌向寺院,于是寺院就将多余的钱财当作典当资本,供人典质物品,代行布施。当时由寺院经营的当铺就叫“质库”“质肆”“质舍”。唐代以后,工商业发达,市场空前繁荣,大大刺激了高利贷产业发展,打破了寺院垄断当铺业的局面,开始出现了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当铺,典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成为金融日常。</p> <p class="ql-block"> 历史上,唐高宗与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就倚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在京城开设过规模不小的当铺。唐代现实主义大诗人杜甫在诗中描写过自己生活的困窘,常常以典当度日。“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另一位家境较好的白居易也在《自咏老家示诸家属》中写道:“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唐宋时期的当铺称“质库”“解库”“长生库”“典库”“典铺”“印子库”。</p><p class="ql-block"> 经过唐宋、元明时期的发展,典当行业逐步壮大完善,清代典当行业发展进入“巅峰阶段”,遍布全国各地。还出现了“徽商”“晋商”“陕商”等经营典当的典型商帮。四川、重庆清代当铺业基本上是陕西商帮的天下。也就是在明清时期,这类行业才称为“当铺”“典当”,但其一千多年的经营方式和性质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p> <p class="ql-block"> 重庆当铺的历史,最早见史料记载的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的当店一家,由官家将兵饷银子拿来设当营利。到乾隆三十年,重庆官当发生了经理人挪用公款事件,四川总督阿尔泰向朝廷陈述其弊端,奏准将官当一律撒销。此后,在重庆有一定势力的陕西商帮认为典当业有利可图,遂向地方政府申请批准发给执照,开设商办属性当铺。据巴县档案记载,到乾隆四十三年,重庆有当铺四家,直到同治十一年(1872年)才又增加一家,均为陕西商帮经营。其名称和经营地点分别是:隆德设响水桥,大有设小什字,日兴设九尺坎,永贞设十八梯,荣盛设中华路。</p><p class="ql-block"> 道光年间,重庆典当业得到很好发展,在《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中,有许多关于典当业有关的记载。通过这些资料可知,在道光十七年(1837年),重庆府已有当铺20余家,他们不但经营抵押贷款,还领取官府藩库银两,以做资金融通。重庆府所属的江北、巴县、合川、涪陵、江津、荣昌、永川、綦江、长寿等地都有当铺领取藩银生息的记录,可见当时重庆的典当行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p> <p class="ql-block"> 在巴县档案中,还有光绪八年至十三年(1882—1887)重庆镇标三营以塘田变价银三千两交由巴县知县发交典当商人生息的档案和当商李隆德、刘永贞、李大有、赵荣盛、刘日兴等人领得三营塘田生息九八色市本银三千两的禀状。</p><p class="ql-block"> 据陕西人在四川经营当铺的“帮谱”记载,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前,全四川共有60余家当铺,全部由陕西人开设。陕西帮把持着全川典当业务,又领用川人缴纳的藩款谋利致富,这使川人既感不平,又眼红。到光绪三十二年就有为资州陈姓翰林站出来,代表一帮欲染指典当业务的乡坤和商人,出面上书四川藩署。理由是:“陕人领用川人藩款把持典当业务,牟取大利,致使川人生计断绝。于情于理均有未合。”请准以川人集资开设当铺。结果获批准,川人开当铺之门从此打开,省内重庆等其他城镇群起效尤,开启了川商办当铺的高潮。面对川帮的竞争,陕帮业务大受冲击。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陕帮当铺或者收歇,或者撤出四川,自此之后,包括重庆在内的四川典当业务,主要由川帮包办。</p> <p class="ql-block"> 重庆的当铺,据《巴县志》记载:“先有当,后有质,再有代当。”典当业按规模大小、资金多少、当期长短,以及当息的多少,分为典、当、质、押、代当等几种。典的资本最大、期限最长、取息最低。民国以前,典的资本数约在十万两银以上。民国以后能称典者逐渐减少。较典稍小的是“当”,资金次于典,当期一般较短,当息也稍高。质、押、代当以此类推。代当店是典当、质当店的“划子”,领用典、质当之款项充作资本,再将收取的当物转押给这些当铺。由于规模小,不需要官府审批核准或向官署备案,所以遍布乡村小镇。</p><p class="ql-block"> 川帮接手当铺业之后,由于川帮当铺的资本额不及陕帮多,故多称为质店。为取信公众,招揽生意,还在“质”前加“公”字。“质”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解释说,就是用东西抵押来换钱。显然与典当有关。</p><p class="ql-block"> 川帮典当为与陕帮争夺客户,在经营方式上把当期定为18个月,比陕帮限定的30个月短;对当物估价陕帮历来只及原物价值的1/3,川帮将当价提高到原来物价的1/2。其他例规仍然萧规曹随。到辛亥革命后,全四川的公质店达数百家,重庆有17家。城区的日升、永升、天泰、永庆、永隆、永兴、义新、民生、重新、聚川等生意做的都有一定规模。据1934年6月出版的《全国银行年鉴》记载,当时重庆有7家公质店有股本32.9万元,全年营业额达99万元。</p><p class="ql-block"> 另外,在当时的郊区弹子石、铜元局、磁器口、木洞等地还设有20多家代当店。为了维护行业利益,报市总商会同意,还正式成立了重庆市典当业同业公会。</p><p class="ql-block"> 尽管典当业在中国传统金融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城乡都起着重要的“草根”金融作用。但总体上看,这个行业进入民国时期就开始走下坡路。重庆典当业虽有起有落,但终究没逃过这样一个大趋势。民国以后,先是滇黔和北洋军阀的军队相继入川,战乱不断。后来四川境内军阀混战,政局和社会长期处动荡不安之中。重庆是西南重镇,兵家必争之地,典当行被认为是有钱的主,自然成为军队抢劫、摊派和勒索的对象。加之金融风潮不断,纸币一再贬值,特别是人民处于严酷社会经济环境中,当的多,赎当的少,大部分典当行资金难以为继,亏损严重,纷纷关门歇业。至民国二十三年重庆公质店减为10家;到二十八年又减为8家。全面抗战爆发后,由于日本飞机对陪都频繁轰炸,公质店损失惨重,大多被迫停业。继而一些小型寄卖行、委托行兴起,代替了一部分典当业务。在重庆有200年历史的典当业就这样悄悄地退出历史舞台。</p> <p class="ql-block"> 1949年后,政府推行新金融政策,将典当纳入高利贷范畴予以取缔。典当业由此在中国大陆消失。改革开放后,百业俱兴,1987年成都出现了新中国第一家典当行——华茂典当行,此后典当这种古老金融业,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拾遗补缺,又得到恢复和发展,但鱼龙混杂,整体运作失序,“空壳”、“失联”典当行充斥市场,一直处监管机构清理规范之中。据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批露信息显示,目前重庆有各类典当行100多家。2020年度参加年审的有42家,获通过A类18家,B类23家,未通过1家。</p><p class="ql-block"> 现在渝中区十八梯附近有个永兴巷,民国初年也叫永兴当巷或当铺巷,就是因为此巷设有永兴当铺而得名。永兴当铺是当年重庆知名度较高的当铺之一。我们常常在影视剧中看到这样场景:高墙大院,围墙上粉一个几尺见方大写的“当”字;高柜台内昏暗灯光下坐着一个板着冷冰冰面孔的掌柜先生;投当者仰着脑袋将投当物送上高高柜台上,掌柜一边打量投当者的神色、衣着,一边翻看着物品,然后不屑一顾地拖着长腔唱道:“光板无毛,旧皮祆——-一件,当价——一百两银子。”</p><p class="ql-block"> 千百年的经营实践,使典当业形成一些行业惯例。如对投当物的估价,一概贬低其质量并从低估价。不管当物新旧,通通会在当票的当物抬头前贯以“旧、破、渍、蛀”等字样。如果是皮毛衣物,会写上“光板、落毛、走硝”等字。估价值十当五,也就是说估价为实价的五折。有的甚至压低至二三折。</p><p class="ql-block"> 典当一直是政府监管行业,特许经营。当息和当期一般有政府核定。1911年7月,四川实业司发布《全省典当章程》30条,规定典当月利率不得超过2分。1915年9月,四川巡按使署又发布《修正公质店章程》34条,规定月当息不得超过3分。整个民国时期,官方核定利率没多大变化,但实际上各地当铺普遍阳奉阴违,私自提高利息,使社会实收利息水平呈不断走高趋势。1935年各县政府填报的“四川省典当业调查表”显示,各地当铺取息有3、4、5分,直至10分;代当、小押店还要加1—3分。到1947年四川各地当息升至15分左右,重庆最高,达18分。</p><p class="ql-block"> 当期也与典当种类及其规模有关,质当期较高,代当、小押要短些。以12个月为普遍,最短2个月,最长20个月。当期满后,候取2个月,如不来赎取,即为“死当”,任由当铺处置,当户无权干涉。不过,如当户在当期将满之际缴清利息请求续当,此为“销利”,可以续当。但机会只有一次,续当当价、利息重新约定,且当期不得长于原当期。</p><p class="ql-block"> 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当铺遗物多为“当票”。这是当铺与当户发生抵押贷款关系的凭证,也是当户取当凭证。当票上一般注明当物名称、当价、当期、利息及其他要注明事项内容。但当票上文字特殊,叫“花字”。一般用代号、花押,非行家不能辨认。主要是为防伪或防讹诈与抵赖。</p><p class="ql-block"> 古老的典当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本行业固有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金融文化。典当业经营的是一种抵押贷款,“因物称信”,认物不认人,将信用关系建立在抵押品基础上。一方面,这使典当成为民众,特别是底层民众取得应急资金最快捷的金融工具。手续简便,现场收当拿钱;无须保人,不问借贷用途,可以保全当户颜面;收当物内容广泛,衣物、生活用品、农具,甚至金银财宝、古玩字画等等。能满足不同阶层民众最基本的资金需求,大概是典当业一千多年存在和发展的自身价值与理由。另一方面,认物不认人的借贷,收取高额利息,又让人们对典当业产生乘人之危,为富不仁,冰冷无情的感觉。所以,随着金融自由化,融资渠道和小额贷款方式的多样化,典当业终究逃不过被边缘化命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