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家校共勉——沁源县太岳中学防疫宣传

沁源县太岳中学

<p class="ql-block">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仍在进行。2022年3月2日、14日、17日、25日太岳中学连续召开四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会上,刘守宏校长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指出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给校园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会议安排部署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一切防控工作。</p> 《疫情防控十不得》 为什么一定要戴口罩 如何正确佩戴口罩 戴口罩的注意事项 戴口罩的注意事项 不戴口罩后果很严重 <p class="ql-block">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即便如此,也会有部分人不配合的情况出现,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出门不戴口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需要!</p><p class="ql-block">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p class="ql-block">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放松。学生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共同战胜疫情!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持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在您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下,挺过这个非常时期,抗“疫”胜利一定如期到来,一起加油!</p> <p class="ql-block">编 辑:孙歧伟</p><p class="ql-block">责 编:刘磊亮</p><p class="ql-block">审 核:刘守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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