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2022年3月24日下午,芳草湖农场小学第三党支部,在党建室<span style="font-size: 18px;">开展了“远离酒驾 敬畏法律”主题党日活动。</span></p> <p class="ql-block"> 在党支部书记王玲和的组织下大家一起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p> <p class="ql-block"> 副书记杨春喜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后由王玲和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p> <p class="ql-block"> 全体党员观看了《远离酒驾 敬畏法律》等5部酒驾警示教育片,敲响了全体党员心中的警钟,别让思想“喝醉”。通过学习,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酒驾、酔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p> <p class="ql-block"> 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酔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酔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酔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酔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営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酔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p> <p class="ql-block"> 最后党支部书记王玲和作了总结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从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时刻绷紧“法纪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履职“一岗双责”,做到法制教育到位,日常监管到位。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普纪普法教育,注重日常监管,强化警示教育,使遵纪守法意识入脑入心。三是守住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守住生活警戒线。塑造高尚的人格和正派品行,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p><p class="ql-block">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喝酒驾车,否则后悔晚矣,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p><p class="ql-block">图文:杨青</p><p class="ql-block">审核:王玲和</p><p class="ql-block">2022年3月24日</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