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我读过许多本书,比如:《爱丽丝漫游奇境》、《汤姆索亚历险记》、《朝花夕拾·呐喊》、《列那狐的故事》……但是,让我最难忘,感触最深的是塞尔玛·拉格洛芙笔下的骑鹅旅行记。</p> <p class="ql-block">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个小男孩儿,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对小动物非常不友好,对待父母也是毫不孝顺。有一天小精灵把它变成了非常小的人,还没有手掌大呢。他出了屋子,骑在大鹅的背上,跟随大雁的脚步飞往拉普兰那里去了。在这期间,小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比如:救了松鼠、救了大雁、照顾母牛……最后,他终于想家了,他变回了普通人类。告别了头雁阿卡和大雁们。</p> <p class="ql-block"> 在《骑鹅旅行记》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就是在斯德哥尔摩时,尼尔斯明明可以跟随老鹰高而果离开,但是他要遵守对克莱门特·拉尔森的誓言,一定要得到克莱门特·拉尔森的一才离开。也许有人认为尼尔斯这样做特别傻,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古人云:“一言尽出,驷马难追。”可见承诺的有多么重啊,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信守诺言,不能背信弃义,一诺千金不仅仅是说说而已呀。</p> <p class="ql-block"> 我觉得有诚信和遵守诺言应该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如果一个人连诚信都没有了的话,他学业再好,考的大学再好,这些优点也全部都是废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