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br><br> 您好!<br><br>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这些车辆质量性能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为了减少或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出行安全,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我校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及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重视交通安全教育<br><br>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守法通行,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开车时正确使用安全带,为孩子们树立好榜样。要勤讲发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严令禁止孩子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上下学,使自己的孩子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br><br> 二、不乘坐“三无”车辆、改装车、拼装车、非法运营车辆及酒后人员驾驶的车辆<br><br> “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经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审批的非法接送人员的车辆,未取得营运许可资格,安全系数极低,严重危害乘车人的人身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遇有执法部门检查时,驾驶员往往慌不择路,驾驶车辆极速逃窜,加大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危险程度。<br><br> 如您的家庭居住地距学校较远,上下学需乘车前往的,请您和孩子不贪图便利,坚决抵制乘坐报废车、拼装车、三轮车、面包车或无牌无证的“黑车、病车、超载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酒后人员驾驶的车辆上下学。 <div>三、加强交通安全学习</div> 根据各级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要求希望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牢记:<div>1.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酒驾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div><div>2.严禁不满 12 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严禁不满 16 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蓄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禁不满 18 周岁青少年驾驶机动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div><div>3.徒步上下学的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跨越隔离护栏、不在路追逐打闹,养成过斑马线时“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良好习惯。 </div><div> 4.学校对交通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希望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安全监护职责。但是根据我校开展的交通安全摸排发现目前仍有学生自己驾驶摩托车、三轮车上下学,结合属地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发现:摩托车超载、三轮车载人等危险现象屡见不鲜。<div> 为此,我校特建议广大家长朋友、学生要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全力保障个人好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杜绝让学生驾驶摩托车、三轮车上下学及三轮车载人等危险现象的发生,确保万家幸福。<br></div></div> 今天我校根据学校实际及时发放<font color="#ed2308">《兴义市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和《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font>的纸质档材料,由学生带回家与家长共同学习,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履行承诺,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div><font color="#ed2308">注:《兴义市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把图片交班主任;《遵守交通规则 保障生命安全》---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要交回执部分给班主任,以便存档备查。</font></div> 家长是孩子上下学途中人身安全的法定监护人,同学们你们是自己上下学途中人身安全的践行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增强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家庭幸福团圆。<div> 兴义市仓更镇中学<br><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