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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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 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知</p><p class="ql-block">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p><p class="ql-block">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p class="ql-block">一、实行错峰上下学。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实行错峰上下学,各年级间隔10分钟以上,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人群集聚。提供住宿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返校距离远近实行“一生一案”。</p><p class="ql-block">二、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对距离较远且有条件的家庭,首选私家车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必须乘坐公交,须全程戴好口罩并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果住所离学校较近,推荐步行上学或者单车出行。</p><p class="ql-block">三、加强个人防护。所有师生、家长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乘坐或使用公共交通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做好个人防护。</p><p class="ql-block">四、保持社交距离。家长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区域接送学生,期间不聚集、不闲谈,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接送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家长接送孩子后,尽量快速离开,不可逗留,做到即送即走、即接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p><p class="ql-block"> 各地各校要广泛利用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电子显示屏、告示牌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和错峰上下学的具体要求,提醒家长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工作。</p><p class="ql-block"> 宿迁市教育局</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1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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