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税收 闯出来的辉煌</p><p class="ql-block">宋建平</p><p class="ql-block">新中国的税收事业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而不断发展,虽几经风雨,历尽磨难,但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建设资金需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奠定了它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应有的重要地位,为全社会所认识所注目。</p><p class="ql-block">玉林地区的税收事业在整个国家的税收事业中,它的地位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但作为共和国税收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平衡当地财政收支,增加当地建设资金投入上,作出了应有的、不可低估的贡献。尤其是在改革开放17年中,玉林地区广大税务工作者能抓住机遇,更新观念,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团结拼搏,在征收管理、促产增收、机构改革和完善新税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有益的尝试,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国征管改革和税制改革及时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同时,也促使玉林地区的税收收入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p><p class="ql-block">(中间删简约1000字历年税收数据)…….</p><p class="ql-block">下面,就让我们透过这些枯燥的数字,去追寻广大税务工作者在17年中所留下的一中串的坚实的脚印……</p><p class="ql-block">变“上门收税”为“上门缴税”,仅一字之差,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容县税务部门坚持纳税人上门缴税制度引起轰动</p><p class="ql-block">据报载:在鄂西,曾有一名税务工作人员20年来默默无闻地出没在崇山峻岭中,行程达25万公里,征收税款22万元,平均每收一元税款就要走一公里的路。</p><p class="ql-block">在玉林地区的桂平紫荆税所,一位姓曾的青年税工为了征上17元的山苍子油税款,竟跑了4个来回共120公里!</p><p class="ql-block">然而,这些动人的故事已成为历史。如今,每逢纳税期,税务机关的征收窗口前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人们争先恐后地缴交税款——因为过了纳税期,就会被税务机关处罚并加收滞纳金……</p><p class="ql-block">是公民的纳税意识有了提高,还是税务机关改变了原来的税款征收办法?</p><p class="ql-block">应该说,两者兼之。但后者应是最主要的。即,由过去税务机关的“上门收税”改为如今纳税人的“上门缴税”。这仅一字之差的税款征收手段,却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当人们在称道这“一个字的改革”时,都会说:容县经验功不可没!</p><p class="ql-block">是的,容县税务部门几十年来坚持纳税人上门缴税制度,虽然在80年代末的后期才引起上级部门重视,但她的做法却如“一夜春风来”,给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片生机,于是,“千树万树梨花”开遍了全区、全国……</p><p class="ql-block">懂得新中国税收发展史的人应该知道,“上门缴税”制度在解放初期曾实施过。那时的纳税人并不多,且大多为国营、集体企业,实施起来比较容易。但“大跃进”后,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上门缴税”被认为是缺乏群众观点,违反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于是,绝大部分税务机关就改为“上门收税”。</p><p class="ql-block">“群众观点”有了,但公民的纳税意识却淡薄了。</p><p class="ql-block">否则,上面提到的那位姓曾的青年税官怎么会“跑了4个来回,共120公里”才收上那区区的17元税款?</p><p class="ql-block">否则,当税务专管员上门向博白城区的一位纳税人征税时,他怎么会说出“不要像黄世仁那样老逼着我”这令人咋舌的话来?!</p><p class="ql-block">而更主要的恐怕还不在于此。纳税户点多面广线长,税收专管员一人要管几个片的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纳税户(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这种矛盾更明显突出),他们每天奔波于各纳税户之间征收税款已经是忙得腰酸腿痛、喉干舌燥了,谁还有精力、人力去管那些“跑、冒、滴、漏”?谁还有精力、人力去查偷骗税?</p><p class="ql-block">然而,这一切,对容县税务部门来说,似乎并不存在。他们除了在1958年那个特殊年代曾一度中断了“上门缴税”的办法外,几十年一直坚持了下来。他们顶住了来自内内外外的各种压力,排除了许多干扰,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法制建设得到了恢复,更坚定了他们的信心,该县税局的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新老同志进出一批又一批,上门缴税制度却丝毫不动摇。到1988年,此项制度在容县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县城镇固定业户已100%主动上门申报纳税,农村零散税收和市场税收上门缴交率也达98%;1988年全县工商税收收入2530万元,比1983年的725万元增长了2.5倍,高于全地区8县(市)税收1.9倍的平均增长水平。</p><p class="ql-block">当然,上门缴税的效果不单体现在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上,经过长期的实践,容县税务工作者认为,坚持上门缴税至少有三大好处——</p><p class="ql-block">好处一:增强了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建立了正常的纳税秩序,树立了税收工作权威。改“上门收税”为“上门缴税”,实质上就是变“我要收税”为“我要交税”,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真正体现了以法治税的原则。</p><p class="ql-block">好处二:节省了征收人力、财力,加强了管理和检查。实行“上门缴税”,能把税务人员从繁琐的收税、催税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了大量的人力,降低了税收成本,管、查力量得到了加强,有效地防止了偷、漏税。</p><p class="ql-block">好处三:促进了廉政建设。实行“上门缴税”,征与查分离,票和款分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收征管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了税务队伍的纯洁。</p><p class="ql-block">真可谓一箭三雕!</p><p class="ql-block">是金子终归要发光。容县坚持上门缴税制度的做法,终于引起了广西区税局的重视。</p><p class="ql-block">1989年8月3日,全区地市税务局长会议在容县召开,推广了“容县经验”。广西区税务局局长宋锡辉在会上强调:从现在起,凡有条件的县、市,都要学习容县坚持纳税人上门缴税的做法,全面推行纳税人上门缴税制度。</p><p class="ql-block">1990年下半年,全国税务征管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专门安排宋锡辉局长在会上介绍了“容县经验”,在与会者中产生了极大反响……</p><p class="ql-block">从此,“上门缴税”制度,逐渐在广西、在全国推开,由此而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巨大的,是不可估量的!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就是“上门缴税”制度的继续和深化。</p><p class="ql-block">“容县经验”将永载新中国的税收史册!</p><p class="ql-block">“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培植税源,促产增收,税官们两赴广东取“真经”,总结出了适合本地实际的促产“十六字诀”,被专家誉为“税收杠杆的最佳支撑点”</p><p class="ql-block">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的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税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p><p class="ql-block">广大税务工作者是深深懂得这一道理的。长期以来,他们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促产培源为己任,做了大量的有效的促产增收工作。“文革”期间,博白县税务系统就出了个促产能手刘朝兴,曾轰动广西区内外,为各地税务部门所推崇、仿效。但“刘朝兴现象”毕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所从事的“体力型促产”(即穿针引线当“红娘”,帮企业采购、促销甚至直接到社队参加生产劳动),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时期,对发展生产、涵养税源、促进税收增长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改革开放后,这种促产方式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革开放给经济体制带来的变化,打破了原有的国家统包天下的分配格局,利益机制得到了不断强化,不同阶层的利益分配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人们更崇尚“政策也是金钱”,尤其在“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体制下,放宽搞活,“变通”政策的呼声日渐高涨,使得“国家要大头,地方要多收,企业要多留,个人要多捞”已是一个难解的矛盾,而矛盾的焦点又都集中到了税务部门如何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上。因此,理顺和协调好各个阶层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税务部门急霜解决的问题。</p><p class="ql-block">那么,出路哪里?</p><p class="ql-block">玉林地区税务部门的决策者们在思索。</p><p class="ql-block">广大税务工作者在思索。</p><p class="ql-block">然而,迅猛发展的国民经济和不断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不允许他们有过多的时间去思考。于是,他们把目光瞄向了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p><p class="ql-block">广东税务部门在促产培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大胆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善于“蓄水养鱼”、“养鸡生蛋”,较好地理顺了各方关系,取得可喜的成绩,并进入了良性循环阶段,其经验确实值得借鉴。但其奥秘在哪里?</p><p class="ql-block">1988年,玉林地区税务局的决策者,带领8县、市税务局的“头们”,首次“东渡”取经。</p><p class="ql-block">这一次学广东,有一定收获,但遗憾更多。无论内部还是外部,对广东的根本经验以及与广东的差距,只是一知半解;见人家“蓄水养鱼”,回来后就主张这也减税,那也免税;见人家财大气粗,就盲目鼓吹“寅吃卯粮”。这说明第一次学广东,并没有学到根本,因而如何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既不得法,又缺少方略。</p><p class="ql-block">1991年,他们再赴广东。这一次,他们不是只停留在表面上来考察广东的做法,而是从更高的角度、更深的层次来审视和比较广东与玉林的不同背景和特点,终于认识到,玉林地区与广东的主要差距,在于不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去观察和处理问题,比如一提放松搞活,就不要监督管理;一强调监督管理,又忽视放宽搞活。差距还在于,玉林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减免税管理权限不大。因此,学广东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还必须从实际出发,既不能顾此失彼,又不能生搬硬套。</p><p class="ql-block">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对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学广东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已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被玉林地区税务局局长莫耀辉同志总结概括成4句话:“用足有度,用活有序,用好有效,运用有法”,简称“十六字诀”。所谓“用足有度”,就是减免税既要考虑企业发展后劲,又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确保完成当年税收收入任务,在此前提下,要区别不同情况用足政策。所谓“用活有序”,一是谋求“活而不乱”,不乱开减免税口子,不乱用减免税权限,不搞乱减免税程序,二是做到“活而不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所谓“用好有效”,就是减免税目标要明确、措施要落实、效益要兑现、收入要增加。所谓“运用有法”,一是要坚持以法治税,运用政策不能偏离法律的轨道。二是要考虑“变通”的可能性,“变通”要有“变通”的方法,不能彼通此不通。可见,“十六字诀”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哲学思想。后被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经济专家宋佰谦先生誉为“税收杠杆的最佳支撑点”。</p><p class="ql-block">“十六字诀”的产生,使玉林地区税务部门摆脱了多年的困惑和迷惘,终于找到了在新形势下为各个方面都能接受的促产增收、涵养税源的最好方法,它为地方经济的腾飞和企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具体的运用实践中,税务部门创造了不少成功的典范——</p><p class="ql-block">范例之一:1991年初,玉林地区水泥行业处于困难时期,销售不畅,产品积压,给整个地区的经济形势蒙上了一层阴影。企业为求生存,千方百计寻找出路。经过多方努力,有十几家水泥厂获得了水泥出口任务,这无疑是给企业带来了一线生机。但由于价格过低,加上运杂费过高(每吨40元左右),这样一来,企业非但没有赚头,反而要亏本,怎么办?企业者急。地方党政领导着急,地委、行署领导着急,税务部门也着急。于yt是,“三国四方”会议一个接一个地开,而方案出来一个否决一个,怎么也找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最后,企业把目光对准了税务部门,提出要求税务部门对出口的水泥减除运杂费后再征税。这无疑是给税务部门出了个难题。地委、行署的有关领导也多次找地区税务局领导商量,希望税务部门能拿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p><p class="ql-block">减除运杂费征税,是违反税收政策的,但如果不想出其他可行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就会失去一次机遇,地区水泥工业要走出困境就还需走更长的路程。地区税务局在这关键时刻又表现出了相当大的气魄和胆略。他们从整个地区经济的大局出发,同意10多家有出口水泥任务的企业先按销售总额计算交税,然后计算出运杂费用的数额,报自治区税务局按困难予以减免。在自治区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下,当年就给有出口水泥任务的厂家一定的减免,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促进了生产,增加了收入,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玉林地区税务局这一做法既不违反减免税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不与现行法规“撞车”,又体现了相当的灵活性。通过这一次减免,加上给予全地区水泥行业的其他扶持性、困难性减免,及时而又有效地支持了全地区的水泥工业的发展。结果,这一年全地区水泥税收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度地增加,税收收入达2030.8万元,比1990年增加686.1万元,一年的增长率竟达到了51%。</p><p class="ql-block">(未完待续)</p><p class="ql-block"> (本文章,分别发表于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玉林地区改革开放十七年》、《改革开放 百业辉煌》和《广西税务》杂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