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律意识,3月16日,承德市民族中学在佟山校区综合楼四楼报告厅,召开了“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讲座。八年级政教主任吕芳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民族中学校长李秀芬、八年级主管副校长范晓刚、政教主任王洪斌、八年级主任吴宏江、八年级主任陈燕等领导。大会邀请了民族中学法制副校长、双桥区人民法院王亚娟主任,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p> <p class="ql-block">王亚娟主任以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了法律的含义。通过对身边发生的未成年人案例的分析,告诫同学们明辨是非,努力学习,学会向社会不良行为说"不",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p> <p class="ql-block">同学们专注聆听,会场鸦雀无声。</p> <p class="ql-block">王法官首先解读了法律的定义。她用身边鲜活、真实的案例告诫孩子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p> <p class="ql-block">她还解读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两部法律一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手机管理和网络游戏的相关法津规定和刑事行为责任的界定做了具体的阐述。</p> <p class="ql-block">她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罚,以及预防校园欺凌的应对措施。告诫欺凌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同时要求被欺凌者学会求助,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大家共同珍惜同学友谊,和谐相处,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p> <p class="ql-block">同学们和王法官积极互动。</p> <p class="ql-block">王法官的精彩演讲,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p> <p class="ql-block">李秀芬校长作了总结性的发言:她高度赞扬了王亚娟主任精彩的讲解,肯定了她从说文解字的角度对法律的诠释。要求同学们要用学到的法津知识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杜绝打架等不良事件的发生,严禁手机进校园,学会保护自己,向校园欺凌说"不"。呼吁同学们用自己的正能量让隐藏未发的行为消灭在萌牙状态,共同创造阳光和谐的校园氛围。</p> <p class="ql-block">"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王法官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为孩子们播下了法制教育的种子,相信这棵种子,会在孩子们的内心世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p><p class="ql-block">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未成年人也应该遵守和悍卫法律的尊严,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为创建和谐的文明校园而尽自己的一份力,相信在法津的护佑下,孩子们能在民中的这块沃土上,茁壮健康的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