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草有毒

邓荣忠律师

<p class="ql-block">因疫情不能出门,这几天都在刷手机。</p><p class="ql-block">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件事:</p> <p class="ql-block">一对男女在路上打闹。后面跟来的大爷发现女子手机掉落,于是踹起路上的雪将手机掩埋,待无人时将手机检走。这一幕被监控拍下。</p><p class="ql-block">对这样一件事,有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意见。</p><p class="ql-block">第一,按大爷拾得遗失物处理,手机退换女孩。这种处理简单粗暴也有效。如果没有其他纠纷,这样处理符合大众认知,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表示赞成。</p><p class="ql-block">第二,大爷这种行为有点恶劣,是否可以按盗窃处理呢?</p><p class="ql-block">我是律师,我说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p><p class="ql-block">1.不构成盗窃的意见。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财物占有人同意,以非暴力手段,剥夺他人占有的行为。那女孩没有发现手机掉落,打闹着离开了原地,其已经失去了对手机的占有,大爷检得手机没有侵害女孩对手机的占用事实,不构成盗窃,只是拾得遗失物。</p><p class="ql-block">2.构成盗窃的意见。“占有”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一种占有叫“观念占有”。比如,邮递员放在你家门前的邮件、你家放养在山上的动物,这些东西尽管没有直接控制在你的手中,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占有的财物。女孩手机掉落但没有走远的时候,大爷踹起地上的雪掩埋手机,此时,大家都应当知道那手机的主人是谁,如果没有大爷这个行为,女孩也完全可以发现手机掉落并捡回,也就是说,此时手机仍然属于女孩占有,大爷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女孩对手机的占有权。踹雪掩埋手机和无人时捡走手机两个连续行为完整的构成盗窃。</p><p class="ql-block">“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但我得提醒亲们,有些“夜草”有毒,有些横财不能发。</p><p class="ql-block">2022.3.17</p><p class="ql-block">于深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