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亲娘,你过得怎么样

北国风光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白发爹娘,你过得怎么样</p><p class="ql-block">——农村老人赡养中存在问题透视</p><p class="ql-block"> 北国风光 天高志强</p><p class="ql-block"> 上部分</p><p class="ql-block"> 受传统思想观念、家庭结构、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广大农村的养老模式仍以家庭赡养为主。笔者对临沂市河东区刘店子乡一带10个自然村落60余个有老人家庭进行了调查了解,认为该地区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老人与子女分宅而居,生活所需由子女各家(主要是儿子)平均分摊,约占调查对象的62%;二是老人与子女同吃同住,一般以独子家庭为多,约占25%;三是老人居无定所,由子女们定期轮流接入自家供养,多为丧偶且年高者,约占10%。</p><p class="ql-block"> 上述赡养方式,以方便、随意、经济、富含人情等特点,深为老人及其子女所接受,使老人们在衣食无忧和浓浓亲情中乐享天伦。但据笔者了解,其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p><p class="ql-block"> ——赡养动机不正。相当部分子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存在不良动机和目的。有的为了日后分割老人遗产时能多得一杯羹,图个“多养多得”;有的觊觎上了老人有价值的东西,讨老人的好;有的是利用老人尚未丧失的劳动能力,把老人当作廉价的劳动工具,等等。一旦目的达到或丧失,他们便失去了赡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甚至掐断了赡养投入。某村青年孙大兴平时待父母知冷知热无人不夸,然而,当老人居住的四间出厦瓦房在一场火灾中化为残垣断壁时,大兴夫妻顿时与以前判若天壤,常常对老人冷眼相待,媳妇更是不时找茬恶语相咒。吴湖村梁老太与其子同居一宅,每日精心看带小孙儿,一家几口处得也算融洽。几年后,当孙子长大入学,老太太身体也每况愈下时,婆媳关系开始紧张起来,隔三岔五就会发生口角,最终老太太吃气不过,卷铺盖回到了自己早已荒芜的蜗居。</p><p class="ql-block"> ——侵占老人权益。在涉及老人财务的管理及使用等问题上,一些子女不听取老人意见,不尊重老人意志,擅作决定甚至强行占有。有的无视老人权利,对老人一些健康、正当的需求,只要不合自己心意便横加干涉、随意剥夺,对老人造成了极大身心伤害。坊上村李老汉多年藏有一根备做棺材的松木,其儿子建新房时相中松木,不顾老汉哀求硬是给解开做了门窗。寡居多年的罗大婶“相”上了本村一位孤身老汉,二人渐有来往。罗的儿媳察出端倪后当即与婆婆谈心,让她“好好过日子,别胡思乱想让人戳脊梁骨”,随后又找到那位老汉,警告其“小心点”。患有慢性肺病的周大娘一心想入天主教“图个欢乐”,可几个儿子愚昧地以为“靠主不好听”而坚决反对。</p><p class="ql-block"> ——赡养质量不高。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约2/3的有老人家庭在生活质量上存有“一家两质”,尤其是老人与子女分宅而居的家庭最为明显。若拿赡养老人与抚养孩子相比,反差更大。这固然与老人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生理、心理上易满足有关,但也说明子女在赡养老人与抚养孩子上有轻重两个标准。很多老人根本谈不上生活质量,衣食上只能维持最基本的温饱状态;患有小病小痛常强撑苦挨,子女很难做到陪同到医院诊治,患有较重疾病也是能治则治,不治则熬,活一天是一天。而孩子们则是吃图营养,穿讲新鲜,一旦患病即使倾尽家产也要救治。王湖村有位种养专业户,在抚养教育孩子上不惜血本,孩子有求必应,而在对待老人上,除保证必须衣食外,几乎一毛不拔。老人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与分量,可见一斑。</p><p class="ql-block"> ——忽视感情赡养。在满足吃穿住等基本需求的同时,老人们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他们渴望与人交流,渴望来自亲人的温情。然而,许多子女要么忙于生产无暇顾及,要么打工在外一年难得回家看上一次老人。有的子女单纯地以为,只要让老人饿不着冻不着,就算是尽孝了,根本不知道老人还有感情需求,致使老人每日在孤独寂寞中度过。还有的嫌老人埋汰,性格古怪,致使内心产生厌恶,不愿接近老人。有位独居十多年的聋老太对笔者说: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就是没人陪着说话怪闷得慌。……孩子光知道抓钱,我这又聋又瞎的,谁理?</p><p class="ql-block"> ——存在精神虐待。年迈多病的老人大都行动不便需人照顾,不但不能创造劳动收入,反而要消耗许多医药费,有的子女便把他们看作累赘,看作阻碍家庭致富的绊脚石。错误的认识导致他们对待老人的错误态度和错误行为,看老人左一个碍眼,右一个别扭,要么冷落、孤立、疏远,要么说话连讽带刺、挖苦奚落。老人说错了话或是做错了事,不是谅解或耐心纠正,而是倍加指责甚至指桑骂槐。史宅村有位老汉因内心空落,仅仅是在蹲墙根晒太阳时与一位老婆子聊天,就被与自己关系紧张的儿媳撞见,招来一顿臭骂,弄得老汉很长时间不敢出门。腿脚不便的曹大娘在孙子结婚时,很希望儿子能将她接过去参加婚礼,不料,儿子情愿媳妇却“设卡”,先是以婆婆一瘸一拐的不方便为由,后来干脆挑明:你娘守了一辈子寡,这大喜事不用她掺合。儿子慑于媳妇威风,只好做罢。孙子成亲那天,可怜的曹大娘从天明等到半夜,也没人上她的门。</p><p class="ql-block"> 下部分</p><p class="ql-block"> 父亲、母亲,无疑是世间最美好、最温馨、最动人的称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儿行千里母担忧”“世上只有妈妈好”“疼儿不让儿知道”“父爱如山”“父爱无言”……古往今来,不胜枚举的深情歌颂母爱、父爱及描述母子、父子深情的名言诗句,深刻证明了这点。面对一生操劳、含辛茹苦把子女拉扯成人的白发爹娘,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直至我们的整个社会,有理由、有责任倾尽心力履行赡养义务,让他们的晚年过得幸福、愉快、如意,让他们的余生充满温暖灿烂的阳光。</p><p class="ql-block"> ——加强有关养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村民中广泛开展《婚姻家庭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及公民道德规范、村民文明公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村民们明白,敬老养老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尊老爱幼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一项首要任务。薄老、恶老、虐老、弃老等行为,不但要受道德的谴责,而且为法律所不容,从而打牢村民尊老、敬老、爱老的思想基础,提高养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p><p class="ql-block"> ——积极开展教育配合活动。村委会、团支部、妇联等组织应在老人赡养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在对村民进行必要的养老督促的同时,可结合评选“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等活动,组织开展一些评选“好孝子”、“好儿媳”、“最佳婆媳”、“敬老好儿女”等配合活动,以及“我为父母做点什么”、“我拿什么奉献给父母”等讨论。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个人及事迹,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以激励、感染更多的人,从而形成一种“人人争当敬老模范、家家争创养老先进”的良好氛围和“敬老养老光荣”的良好道德风尚。对老人赡养中的不良行为,要理直气壮地进行批评纠正。</p><p class="ql-block"> ——提高精神赡养质量。作为儿辈、孙辈,要时刻牢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有老、是个宝”等古训,平时多与老人交流、沟通,尤其要善于听其唠叨,以解除其寂寞;逢家中较为重要的事,注意征求老人意见,使老人觉得自己没有被遗忘;对有损老人人格、有辱老人尊严的言行,要坚决杜绝。在外务工的子女,应“带上笑容,带上祝愿,常回家看看”,与老人聊聊天、散散步;实在做不到时,也应常打电话或写信报个平安、致个问候,既免去了老人的思念,又使老人感受到孩子对自己的牵挂。</p><p class="ql-block"> ——探索拓宽创新养老新路子。民政部门及养老、托老等单位,可积极探索、拓宽养老新路子。比如,变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为社会与家庭相结合;变村民筹资养老为社会、政府、家庭、个人多头筹资;养老敬老院所通过扩大养老规模、改善养老设施、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等,增强自身吸引力,以吸纳更多的需要养老托老者,等等。老人及子女应转变思想观念,打破“缺儿少女才进敬老院”的陈旧观念,有必要时就勇敢地踏入敬老院门槛。那些被生产及劳务拖住后腿、难以照顾老人的子女,可将老人送入就近敬老院,既有利于自己的生产生活,又能使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p><p class="ql-block"> ——发挥邻里间互助作用。对子女常年在外无暇顾家的“空巢老人”或是因子女暂时离家而缺乏照料的老人,邻里间应发扬睦邻友好、互帮互助精神,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对存有隔阂或结怨积愤的老人及其子女,邻里间积极出面协调,化解矛盾,促其和好。此外,居住相近的老人也可自发结成互助对子,平时通过互相串门聊天沟通信息、排遣寂寞,有事时则互相照应、互相帮助。</p><p class="ql-block"> ——求助于法律武器。对于个别侵占、剥夺老人权益情节严重者,侮辱、虐待老人经说服教育不改者,老人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和组织,要积极做好他们的参谋和向导,使其有苦可诉、有“冤”可伸。同时,做好他们与子女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