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学生家长:</p><p class="ql-block">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困难,根据县资助中心安排,本学期教育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的家长主动向孩子的就读学校提出申请。</p><p class="ql-block"> 一.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p><p class="ql-block">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保教费。</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在园困难幼儿按照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已脱贫户、重点监测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p><p class="ql-block"> 二.义务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p><p class="ql-block">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1)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已脱贫户、重点监测户、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孤儿以及残疾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已脱贫户、重点监测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p><p class="ql-block"> 三.家庭贫困认定标准</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包括七类,其中包括六类贫困对象和其他困难学生,六类贫困对象是指:</p><p class="ql-block">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重点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p><p class="ql-block">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p><p class="ql-block">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p><p class="ql-block">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p><p class="ql-block">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p><p class="ql-block">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p><p class="ql-block"> (7)其他类困难学生包括:</p><p class="ql-block"> ①尘肺病患者家庭学生;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③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④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干旱、洪涝、霜冻、暴雨雪、滑坡、泥石流等)造成重大损失达2万元以上学生;⑤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造成家庭成员死亡或经济损失(费用)达5000元以上学生;⑥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父母离异、失业、破产、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或负债5万元以上学生;⑦家庭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⑧其他收入较低或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p><p class="ql-block">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p><p class="ql-block"> ①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②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③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p><p class="ql-block">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p><p class="ql-block"> 符合资助条件的家长(或监护人)于2022年3月20日之前向孩子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说明:2021年秋季已经享受资助政策的本学期不再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召开评审会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认定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名单上报县资助中心并予以资助。</p><p class="ql-block"> 高坝店镇中心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16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