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律师惩戒案例】【1】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规传递信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12个月的行业处分。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左xx律师,在经办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过程中,会见时违反监管场所规定,将犯罪嫌疑人曾某写给家属的信件夹藏在其他材料中,违规传递信件,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一) 项的规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左xx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行业处分。【2】收取律师费后,未及时开具发票,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行业处分。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在经办焦某欠款纠纷一案中,以收据形式收取投诉人律师费,迟至投诉人投诉后,才补开发票,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五) 项的规定,构成不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违规行为被本会给予从重处分。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四) 项、《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给予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行业处分。【3】不遵守法庭秩序,私自接案,未就群体性案件进行报备,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行业处分。广东骤韵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在代理邱某等系列当事人房屋合同纠纷多案中,存在中途退庭、未遵守仲裁庭纪律,私自接案,未就群体性案件进行备案等违规行为,违规情节严重。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 试行 )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 ( 三) 项、第三十五条第(二) 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第三条等规定。且曾因违规执业被本会给予行业纪律处分。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四) 项、《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本会给予刘兴志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行业处分。【4】私自收费,刑事案件风险代理,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幸xx律师,在代理某公司等案件时,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刑事案件进行风险代理,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 第 ( 六) 项的规定。虽然幸xx律师具有退还款项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但收取费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行业处分。【5】刑事案件进行风险代理,管理不善,给予其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某公司一案时,刑事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六) 项的规定。同时,瑞迪安所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未严格要求本所律师签署的代理合同后交回律师事务所统一保存和保管;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违规私自收取费用行为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三十九条第(一) 项规定。依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6】律师私自收费,怠于履行职责,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给予其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梁xx律师,在代理魏某相关案件过程中,私自收取委托人律师费;接受委托后,未跟进委托案件情况,违反利益冲突的规定。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七) 项、第二十二条第(二) 项、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的规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 ,给予公开谴责行业处分。【7】私自接案,私自收费,在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前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给予其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广东宾得律师事务所苏xx律师,在代理黄某等案件过程中,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在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前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律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条规定,给予公开谴责行业处分。【8】律师事务所管理不严,且涉及人数众多,情节严重,给予其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张某律师在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利用内部管理不严,使用已盖章、委托人内容空白的委托代理合同和所函承办刑事会见业务,会见次数高达142次。为峰律所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后,在均未收到相关律师费的情况下未进行相应管理及追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因涉及个案、人数众多 , 为峰所管理不到位问题严重,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为峰律所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9】律师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给予其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广东永通律师事务所潘xx律师,在代理刘某相关案件的过程中,明知律师事务所未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情形下,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律师费,其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 则 ( 试行 ) 》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的规定。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 试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 给予通报批评行业处分。【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2月18日】</p> <p class="ql-block">(案例选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