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文》论“小群体”和“小团体”

冷月无声

<p class="ql-block">  今天,思品课上刚讲了“小群体”和“小团体”。顿有所感。</p><p class="ql-block">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往往志趣相同,个性相似,生活背景类似的人会走在一起。如果他们是正能量的一群人,无论对集体,对国家,甚至对全人类都是有建设性的,他们会推动集体,国家甚至全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他们叫做“小群体”。如果他们人性沾满江湖义气,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那么,他们就变成了“小团体”。“小团体”对集体,国家甚至全人类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而且,他们的危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潜移默化的。</p><p class="ql-block"> “小群体”站在集体,国家甚至全人类的高度,凝聚正能量,齐心协力,互相学习,增进才干。为集体,国家甚至全人类做出贡献。比如,屠呦呦和她的团队,李兰娟和她的团队,钟南山和他的团队。他们止于至善,不仅发展了自己,同时也发展了他们所在的领域,为社会,为国家,甚至全人类,做出了伟大的贡献。</p><p class="ql-block"> 至于“小团体”,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早有描述。比如: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曾参杀人。</p><p class="ql-block"> 其中,曾参杀人的典故最有说服力。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p><p class="ql-block">“小团体”的特点就是捕风捉影,不从实际出发,凡事断章取义,站在自己的角度,不做调查研究,信口开河,损人利己。是价值观扭曲的具体体现!</p><p class="ql-block"> 又如,苏东坡的乌台诗案。</p><p class="ql-block"> 元丰二年,一代文豪被人诬陷说在他的文章中有诽谤朝廷,藐视皇帝的诗句,被关进牢狱达一百多天,因为当时是御史台审理此案,御史台又被称为乌台,所以这件事被称为“乌台诗案”。</p><p class="ql-block"> 苏轼对于自己被关进牢房莫名其妙,他平时恣意妄为,豪爽不羁,文章传诵天下,从来没有听说有什么对朝廷不敬的意思,苏轼明白其实他写了什么东西根本没人注意,他不过是朝廷激烈的党争的牺牲品,是有人想置他于死地,所以才编出这个理由,想到这里苏轼竟然慢慢平静下来,他想着如果有人故意害他,如何他怎么申辩也是于事无补,不如静观其变,自己别乱了分寸オ好。</p><p class="ql-block"> 就在苏轼被关押在牢房准备接受审判的时候,朝廷上下因为这件事吵得沸沸扬扬,苏轼的政敌巴不得将他处死,而王安石等人却主张对苏轼网开一面,帝拿不定主意,不过他欣赏苏轼的文采,不想把苏轼处死,这时候太太后病重,她对帝说,苏轼是大オ子是为国为民的好官,不能杀掉苏轼。苏轼这才捡回一条命,但是他的家人却受到惊吓,他们把苏轼写的文章全都烧掉了,以免后患。</p><p class="ql-block"> 后来苏轼被贬到偏远的黄州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官,这件事对苏轼的打击很大,让他看清楚一些事,这件事也成为苏轼一生的转折点,不过后来苏轼在黄州写下很多脍炙人口的锦绣文章,对于中国文坛来说却是一大幸事。</p><p class="ql-block"> 从哲学的角度讲,存在即合理。对于“小群体”,看齐,学习。对于“小团体”,敬而远之。对于个人,要做到“行己有耻”,做到“止于至善”,做到“慎独”。</p>